来源:
券商中国
7 月 11 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了 5 则自律监管措施,均与拉抬新三板股票 「富连京」 有关。多人联合操作,使得 「富连京」 由 6.06 元/股上涨至 24.60 元/股。这其中的参与者,就有一位 2002 年出生的女生——周某。
「00 后」 女生拉抬股价
对周某的自律监管措施显示,周某,女,2002 年 8 月 3 日出生。经查明,周某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2024 年 12 月 4 日至 12 月 27 日,周某账户及与其涉嫌关联的账户在交易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 「富连京」(证券代码:872240) 的过程中,与固定的或涉嫌关联的证券账户之间大量或频繁反向交易,且以明显偏离行情揭示的最近成交价的价格申报并成交,严重影响了股票成交价。
其间,「富连京」 由 6.06 元/股上涨至 24.60 元/股,涨幅超过 300%,相关账户成交占比为 98.53%。

上述行为违反了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 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第 (二) 项 「单个证券账户,或两个以上固定的或涉嫌关联的证券账户之间,大量或频繁进行反向交易」、第 (三) 项 「单个证券账户,或两个以上固定的或涉嫌关联的证券账户,大笔申报、连续申报、密集申报或申报价格明显偏离该股票行情揭示的最近成交价」 以及第 (九) 项 「申报或成交行为造成市场价格异常或秩序混乱」 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 (试行)》 第 6.1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 第一百零九条和 2021 年 11 月 15 日起施行的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决定:
对周某采取限制证券账户交易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限制证券账户交易期为六个月,自 2025 年 7 月 12 日至 2026 年 1 月 11 日。
周某只是参与其中的一员,本案还有其他 4 位参与者。记者梳理发现,其他 4 位参与者也均被采取限制证券账户交易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限制证券账户交易期均为六个月,自 2025 年 7 月 12 日至 2026 年 1 月 11 日。
此前也有先例
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这已经不是首例 「00 后」 参与拉抬新三板股票被罚的案例了。
去年 6 月底,全国股转公司的一份自律监管决定书显示,一位 2001 年出生的投资者参与了新三板股价的拉抬。该 「00 后」 与其他 15 名投资者一起,在 2022 年 2 月到 2024 年 2 月期间,将新三板公司瑞尔康的股价由 0.5 元/股拉高至 115 元/股。
自律监管书显示,经查明,该 「00 后」 吴某有以下违规事实:
2022 年 2 月 25 日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吴某账户及与其涉嫌关联的账户在交易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 「瑞尔康」(证券代码:839881) 的过程中,与固定的或涉嫌关联的证券账户之间大量或频繁反向交易,且以明显偏离行情揭示的最近成交价的价格申报并成交,严重影响了股票成交价。
其间,「瑞尔康」 由 0.5 元/股最高上涨至 115 元/股,相关账户成交占比为 99.63%。
全国股转公司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 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第 (二) 项 「单个证券账户,或两个以上固定的或涉嫌关联的证券账户之间,大量或频繁进行反向交易」、第 (三) 项 「单个证券账户,或两个以上固定的或涉嫌关联的证券账户,大笔申报、连续申报、密集申报或申报价格明显偏离该股票行情揭示的最近成交价」、第 (九) 项 「申报或成交行为造成市场价格异常或秩序混乱」 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 (试行)》 第 6.1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 第一百零九条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对吴某采取限制证券账户交易的自律监管措施。限制证券账户交易期为三个月,自 2024 年 6 月 25 日至 2024 年 9 月 24 日。对于上述自律监管措施,全国股转公司将记入诚信档案。
(券商中国)
文章转载自东方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