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胥帅 每经编辑|陈柯名 廖丹
深陷退市压力的*ST 奥维 (SZ002231,股价 2.3 元,市值 7.98 亿元),之前修改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的议案被否,准备再次提交股东会。
12 月 10 日晚间,*ST 奥维公告此事项。每经记者研究票数发现,公司第二大股东及大部分中小股东反对 《关于修订 < 公司章程> 暨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较早之前,公司第二大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了上市公司资金。眼下摆在*ST 奥维面前最重要的事是保壳。如公司 2025 年度同时出现 「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 且 「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将触发退市情形。
数据显示,公司前三季度营收仅 3400 余万元,亏损 1.88 亿元。
第二大股东投出反对票
12 月 10 日晚间,*ST 奥维披露公告称,将前次股东大会未获通过的议案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显示,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其中,《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 暨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未获通过。
实际上,当时议案还包括选举董事、修订募资管理办法、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唯独上述涉及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议案未获通过。
谁投的反对票?
根据总表决情况,5454 万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43%;4561 万股反对,占比 45.51%。
中小股东的同意票数是 250 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4%;反对 2751 万股,占比 91.46%。
不难发现,中小股东的反对票占整体反对票的一半以上。该议案未获通过的表决过程中,还有持股 5% 以上股东的反对票,而三季报显示,*ST 奥维只有两名股东持股超 5%。

具体来看,公司现任实际控制人杜方持股 5203.24 万股,全部投了赞成票。第二大股东上海东和欣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和欣) 持股 1809.46 万股。
综合来看,东和欣投出了 4560.84 万股反对票中的 1809.46 万股。

前两大股东曾是一致行动人
然而东和欣曾经是杜方的一致行动人,双方签署的 《一致行动协议》 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到期后明确不再续签,正式 "分手"。
自 2023 年 8 月起,东和欣及其实控人李东、邹梦华控制公司非经营性占用*ST 奥维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东和欣的资金,截至 2024 年末,占用余额约为 2.08 亿元。
由此李东、邹梦华、东和欣还被采取监管措施。
9 月底,东和欣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案件为东和欣为东台市东锋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台东锋浩) 向中财招商投资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财保理)5000 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 5000 万元融资款到期后,东台东锋浩未履行相应债务,东和欣亦未履行相应担保责任。
*ST 奥维公告显示,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东和欣及其关联方仍有 1.86 亿元资金占用款尚未偿还。
每经记者注意到,修订后第三十七条提到股东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第三十八条提到,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也有投资者通过互动平台咨询议案被否的相关问题,*ST 奥维表示,由于本议案同意票数未达到三分之二,因此未审议通过。股东通过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是法律法规赋予股东的权利,公司尊重投资者投票的权利。同时,公司将在符合法律法规治理要求的基础上,积极向股东阐述修订公司章程对公司治理的积极意义。未来,公司也将持续优化治理能力。目前公司各部门之间能够有序正常开展工作。
摆在*ST 奥维眼前最严峻的问题就是保持上市地位。上海新古律师事务所王怀涛律师向记者表示,公司因连续亏损、扣非后营收低于 3 亿元且审计报告 「无法表示意见」,已经触及相关退市警示标准。
今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 3400.25 万元,亏损过亿元。「退市的关键仍在于财务状况、审计意见、信息披露、资金占用和内控制度合规等。如果公司未来无法纠正上述重大问题,就存在退市风险。」 王怀涛律师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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