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天天财富】
在公募基金、保险资金之后,超过 7 万亿元的年金基金长周期考核机制也已正式落地。
第一财经记者获悉,关于完善年金基金长周期考核机制的正式指导意见 (下称 「指导意见」) 已下发,明确年金基金业绩考核以合同期限 (原则上不短于三年) 为考核周期以中长期目标为主要考核依据,增加三年以上中长期指标以及定量指标。
「年金基金是长期资金中的一大组成部分。此次年金的长周期考核机制正式落地,改变了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之前季度甚至月度的较为短期的考核方式。通过考核 『指挥棒』 的拉长,使年金在投资上可以更 『长线化』,真正发挥 『长钱长投』 的效用。」 一名资深年金投资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年金长周期考核落地
根据第一财经获悉,此次指导意见通过延长合同与考核周期、优化评价机制等方式,旨在建立科学合理、权责明确、运行规范的年金基金长周期考核机制。
在年金合同方面,指导意见明确年金基金管理合同签订期限原则上不短于三年。合同条款应遵循长周期考核要求,不通过其他形式随意变更。
而不短于三年的合同期限也成为了年金基金长周期考核指标的周期标准。指导意见明确,年金基金业绩考核以合同期限为考核周期以中长期目标为主要考核依据。考核单位应制定或修订年金基金受托或投资管理考核办法在兼顾短期评价要求的基础上增加三年以上中长期指标以及定量指标。
「这次年金长周期考核制度中提到的合同期限不短于三年、增加三年以上中长期考核指标等都是新的提法,与之前相比显著拉长了年金基金的考核周期。」 上述年金投资人士表示。
同时,指导意见还提到,合同期内考核单位可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年度业绩评价,综合评估各项长周期考核指标阶段性成效。除被考核单位违法违规行为造成基金损失外不以一年 (含) 以内短期业绩为依据主动调减年金计划、投资组合存量资金。并多次强调淡化排名的基调。
「某些大型企业的年金委托人可能有多家投管人,如果短期内根据业绩排名来减少某个投资组合的资金量,会让投资经理非常有压力,那在投资时难免会为了追求短期业绩而造成动作走形。」 上述年金投资人士称。
长钱长投的双赢
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是我国 「三支柱」 养老保障体系中的 「第二支柱」,不仅承担着民众养老钱的重要补充作用,也是资本市场中长期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社部数据显示,截至 2025 年 9 月末,我国企业 (职业) 年金投资运营规模超过 7.7 万亿元。「十四五」 期间,企业 (职业) 年金基金投资收益额超过 7560 亿元。
长寿风险实验室秘书长刘喆表示,我国企业 (职业) 年金基金是仅次于全国社保基金的基本养老体系核心储备。然而,与 「长期资金」 属性相悖的是,其投资实践长期受困于短周期相对收益排名、合同问责短期化与低回撤容忍度的三重约束,导致其行为高度顺周期,未能充分发挥市场 「稳定器」 与 「价值发现者」 的功能。
而本次指导意见直指问题核心:通过延长合同与考核周期、优化评价机制,旨在构建 「长钱长投」 的激励相容框架。其政策意图并非直接命令增加股票仓位,而是通过修正考核指挥棒,为长期投资行为 「松绑」。
事实上,在 2025 年 1 月发布的 《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工作的实施方案》 中,延长考核周期就是其中的重点工作,其中提出公募基金、国有商业保险公司、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金基金等都要全面建立实施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
2025 年以来,公募基金、国有商业保险公司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机制先后落地。5 月,证监会发布 《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对基金投资收益全面实施长周期考核机制,其中三年以上中长期收益考核权重不低于 80%。7 月,财政部印发 《关于引导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进一步加强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长周期考核的通知》,将国有商业保险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资本保值增值率考核指标调整为 「当年度指标+三年周期指标+五年周期指标」,权重分别为 30%、50% 和 20%。同时,人社部屡次表示加快出台企 (职) 业年金基金三年以上长周期业绩考核指导意见。
值得一提的是,2025 年 6 月份,人社部公布 2025 年一季度全国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时,首次公布了 「近三年累计收益率」。在市场人士看来,这也是落实年金基金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机制的体现之一。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指导意见中将进一步调整全国企业年金基金季度业务数据摘要披露口径,除了继续按年披露年金基金管理机构滚动三年,还将新增滚动五年业绩情况,淡化年度和季度业绩指标。
在业内人士看来,此次年金基金长周期考核制度落地,对于年金投资及资本市场有 「双赢」 的效应。一方面长周期考核可以降低短周期考核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的扰动,提高年金基金入市的 「底气」,有助于在低利率环境下助力年金基金提高长期收益率。「这一系列行为修正的最终结果,是促使年金资金从 『带有长期资金标签的交易型资金』,向真正的 『配置型、价值型长期资本』 蜕变。其市场角色将从波动的放大器,转变为价值的锚。」 刘喆表示。
另一方面,对于资本市场来说,也可以推动企业年金与险资、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形成合力,共同构建资本市场的长线资金基石,并形成市场与长线资金的正向反馈。
刘喆认为:「年金长周期考核的落地,与其视为一项孤立的资金面政策,不如理解为中国资本市场 『基础设施』 的一次关键升级。它致力于解决资金端 『长期属性』 与投资端 『短期行为』 的根本性矛盾。其对 A 股的影响,不在于制造短期暴涨,而在于通过引导长期资金以更合理的方式参与市场。」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原标题:长钱长投再添力,7 万亿年金基金三年期考核机制正式落地)
(责任编辑:126)
【文章来源:天天财富】
在公募基金、保险资金之后,超过 7 万亿元的年金基金长周期考核机制也已正式落地。
第一财经记者获悉,关于完善年金基金长周期考核机制的正式指导意见 (下称 「指导意见」) 已下发,明确年金基金业绩考核以合同期限 (原则上不短于三年) 为考核周期以中长期目标为主要考核依据,增加三年以上中长期指标以及定量指标。
「年金基金是长期资金中的一大组成部分。此次年金的长周期考核机制正式落地,改变了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之前季度甚至月度的较为短期的考核方式。通过考核 『指挥棒』 的拉长,使年金在投资上可以更 『长线化』,真正发挥 『长钱长投』 的效用。」 一名资深年金投资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年金长周期考核落地
根据第一财经获悉,此次指导意见通过延长合同与考核周期、优化评价机制等方式,旨在建立科学合理、权责明确、运行规范的年金基金长周期考核机制。
在年金合同方面,指导意见明确年金基金管理合同签订期限原则上不短于三年。合同条款应遵循长周期考核要求,不通过其他形式随意变更。
而不短于三年的合同期限也成为了年金基金长周期考核指标的周期标准。指导意见明确,年金基金业绩考核以合同期限为考核周期以中长期目标为主要考核依据。考核单位应制定或修订年金基金受托或投资管理考核办法在兼顾短期评价要求的基础上增加三年以上中长期指标以及定量指标。
「这次年金长周期考核制度中提到的合同期限不短于三年、增加三年以上中长期考核指标等都是新的提法,与之前相比显著拉长了年金基金的考核周期。」 上述年金投资人士表示。
同时,指导意见还提到,合同期内考核单位可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年度业绩评价,综合评估各项长周期考核指标阶段性成效。除被考核单位违法违规行为造成基金损失外不以一年 (含) 以内短期业绩为依据主动调减年金计划、投资组合存量资金。并多次强调淡化排名的基调。
「某些大型企业的年金委托人可能有多家投管人,如果短期内根据业绩排名来减少某个投资组合的资金量,会让投资经理非常有压力,那在投资时难免会为了追求短期业绩而造成动作走形。」 上述年金投资人士称。
长钱长投的双赢
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是我国 「三支柱」 养老保障体系中的 「第二支柱」,不仅承担着民众养老钱的重要补充作用,也是资本市场中长期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社部数据显示,截至 2025 年 9 月末,我国企业 (职业) 年金投资运营规模超过 7.7 万亿元。「十四五」 期间,企业 (职业) 年金基金投资收益额超过 7560 亿元。
长寿风险实验室秘书长刘喆表示,我国企业 (职业) 年金基金是仅次于全国社保基金的基本养老体系核心储备。然而,与 「长期资金」 属性相悖的是,其投资实践长期受困于短周期相对收益排名、合同问责短期化与低回撤容忍度的三重约束,导致其行为高度顺周期,未能充分发挥市场 「稳定器」 与 「价值发现者」 的功能。
而本次指导意见直指问题核心:通过延长合同与考核周期、优化评价机制,旨在构建 「长钱长投」 的激励相容框架。其政策意图并非直接命令增加股票仓位,而是通过修正考核指挥棒,为长期投资行为 「松绑」。
事实上,在 2025 年 1 月发布的 《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工作的实施方案》 中,延长考核周期就是其中的重点工作,其中提出公募基金、国有商业保险公司、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金基金等都要全面建立实施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
2025 年以来,公募基金、国有商业保险公司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机制先后落地。5 月,证监会发布 《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对基金投资收益全面实施长周期考核机制,其中三年以上中长期收益考核权重不低于 80%。7 月,财政部印发 《关于引导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进一步加强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长周期考核的通知》,将国有商业保险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资本保值增值率考核指标调整为 「当年度指标+三年周期指标+五年周期指标」,权重分别为 30%、50% 和 20%。同时,人社部屡次表示加快出台企 (职) 业年金基金三年以上长周期业绩考核指导意见。
值得一提的是,2025 年 6 月份,人社部公布 2025 年一季度全国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时,首次公布了 「近三年累计收益率」。在市场人士看来,这也是落实年金基金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机制的体现之一。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指导意见中将进一步调整全国企业年金基金季度业务数据摘要披露口径,除了继续按年披露年金基金管理机构滚动三年,还将新增滚动五年业绩情况,淡化年度和季度业绩指标。
在业内人士看来,此次年金基金长周期考核制度落地,对于年金投资及资本市场有 「双赢」 的效应。一方面长周期考核可以降低短周期考核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的扰动,提高年金基金入市的 「底气」,有助于在低利率环境下助力年金基金提高长期收益率。「这一系列行为修正的最终结果,是促使年金资金从 『带有长期资金标签的交易型资金』,向真正的 『配置型、价值型长期资本』 蜕变。其市场角色将从波动的放大器,转变为价值的锚。」 刘喆表示。
另一方面,对于资本市场来说,也可以推动企业年金与险资、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形成合力,共同构建资本市场的长线资金基石,并形成市场与长线资金的正向反馈。
刘喆认为:「年金长周期考核的落地,与其视为一项孤立的资金面政策,不如理解为中国资本市场 『基础设施』 的一次关键升级。它致力于解决资金端 『长期属性』 与投资端 『短期行为』 的根本性矛盾。其对 A 股的影响,不在于制造短期暴涨,而在于通过引导长期资金以更合理的方式参与市场。」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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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募基金、保险资金之后,超过 7 万亿元的年金基金长周期考核机制也已正式落地。
第一财经记者获悉,关于完善年金基金长周期考核机制的正式指导意见 (下称 「指导意见」) 已下发,明确年金基金业绩考核以合同期限 (原则上不短于三年) 为考核周期以中长期目标为主要考核依据,增加三年以上中长期指标以及定量指标。
「年金基金是长期资金中的一大组成部分。此次年金的长周期考核机制正式落地,改变了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之前季度甚至月度的较为短期的考核方式。通过考核 『指挥棒』 的拉长,使年金在投资上可以更 『长线化』,真正发挥 『长钱长投』 的效用。」 一名资深年金投资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年金长周期考核落地
根据第一财经获悉,此次指导意见通过延长合同与考核周期、优化评价机制等方式,旨在建立科学合理、权责明确、运行规范的年金基金长周期考核机制。
在年金合同方面,指导意见明确年金基金管理合同签订期限原则上不短于三年。合同条款应遵循长周期考核要求,不通过其他形式随意变更。
而不短于三年的合同期限也成为了年金基金长周期考核指标的周期标准。指导意见明确,年金基金业绩考核以合同期限为考核周期以中长期目标为主要考核依据。考核单位应制定或修订年金基金受托或投资管理考核办法在兼顾短期评价要求的基础上增加三年以上中长期指标以及定量指标。
「这次年金长周期考核制度中提到的合同期限不短于三年、增加三年以上中长期考核指标等都是新的提法,与之前相比显著拉长了年金基金的考核周期。」 上述年金投资人士表示。
同时,指导意见还提到,合同期内考核单位可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年度业绩评价,综合评估各项长周期考核指标阶段性成效。除被考核单位违法违规行为造成基金损失外不以一年 (含) 以内短期业绩为依据主动调减年金计划、投资组合存量资金。并多次强调淡化排名的基调。
「某些大型企业的年金委托人可能有多家投管人,如果短期内根据业绩排名来减少某个投资组合的资金量,会让投资经理非常有压力,那在投资时难免会为了追求短期业绩而造成动作走形。」 上述年金投资人士称。
长钱长投的双赢
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是我国 「三支柱」 养老保障体系中的 「第二支柱」,不仅承担着民众养老钱的重要补充作用,也是资本市场中长期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社部数据显示,截至 2025 年 9 月末,我国企业 (职业) 年金投资运营规模超过 7.7 万亿元。「十四五」 期间,企业 (职业) 年金基金投资收益额超过 7560 亿元。
长寿风险实验室秘书长刘喆表示,我国企业 (职业) 年金基金是仅次于全国社保基金的基本养老体系核心储备。然而,与 「长期资金」 属性相悖的是,其投资实践长期受困于短周期相对收益排名、合同问责短期化与低回撤容忍度的三重约束,导致其行为高度顺周期,未能充分发挥市场 「稳定器」 与 「价值发现者」 的功能。
而本次指导意见直指问题核心:通过延长合同与考核周期、优化评价机制,旨在构建 「长钱长投」 的激励相容框架。其政策意图并非直接命令增加股票仓位,而是通过修正考核指挥棒,为长期投资行为 「松绑」。
事实上,在 2025 年 1 月发布的 《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工作的实施方案》 中,延长考核周期就是其中的重点工作,其中提出公募基金、国有商业保险公司、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金基金等都要全面建立实施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
2025 年以来,公募基金、国有商业保险公司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机制先后落地。5 月,证监会发布 《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对基金投资收益全面实施长周期考核机制,其中三年以上中长期收益考核权重不低于 80%。7 月,财政部印发 《关于引导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进一步加强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长周期考核的通知》,将国有商业保险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资本保值增值率考核指标调整为 「当年度指标+三年周期指标+五年周期指标」,权重分别为 30%、50% 和 20%。同时,人社部屡次表示加快出台企 (职) 业年金基金三年以上长周期业绩考核指导意见。
值得一提的是,2025 年 6 月份,人社部公布 2025 年一季度全国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时,首次公布了 「近三年累计收益率」。在市场人士看来,这也是落实年金基金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机制的体现之一。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指导意见中将进一步调整全国企业年金基金季度业务数据摘要披露口径,除了继续按年披露年金基金管理机构滚动三年,还将新增滚动五年业绩情况,淡化年度和季度业绩指标。
在业内人士看来,此次年金基金长周期考核制度落地,对于年金投资及资本市场有 「双赢」 的效应。一方面长周期考核可以降低短周期考核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的扰动,提高年金基金入市的 「底气」,有助于在低利率环境下助力年金基金提高长期收益率。「这一系列行为修正的最终结果,是促使年金资金从 『带有长期资金标签的交易型资金』,向真正的 『配置型、价值型长期资本』 蜕变。其市场角色将从波动的放大器,转变为价值的锚。」 刘喆表示。
另一方面,对于资本市场来说,也可以推动企业年金与险资、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形成合力,共同构建资本市场的长线资金基石,并形成市场与长线资金的正向反馈。
刘喆认为:「年金长周期考核的落地,与其视为一项孤立的资金面政策,不如理解为中国资本市场 『基础设施』 的一次关键升级。它致力于解决资金端 『长期属性』 与投资端 『短期行为』 的根本性矛盾。其对 A 股的影响,不在于制造短期暴涨,而在于通过引导长期资金以更合理的方式参与市场。」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原标题:长钱长投再添力,7 万亿年金基金三年期考核机制正式落地)
(责任编辑:126)
【文章来源:天天财富】
在公募基金、保险资金之后,超过 7 万亿元的年金基金长周期考核机制也已正式落地。
第一财经记者获悉,关于完善年金基金长周期考核机制的正式指导意见 (下称 「指导意见」) 已下发,明确年金基金业绩考核以合同期限 (原则上不短于三年) 为考核周期以中长期目标为主要考核依据,增加三年以上中长期指标以及定量指标。
「年金基金是长期资金中的一大组成部分。此次年金的长周期考核机制正式落地,改变了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之前季度甚至月度的较为短期的考核方式。通过考核 『指挥棒』 的拉长,使年金在投资上可以更 『长线化』,真正发挥 『长钱长投』 的效用。」 一名资深年金投资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年金长周期考核落地
根据第一财经获悉,此次指导意见通过延长合同与考核周期、优化评价机制等方式,旨在建立科学合理、权责明确、运行规范的年金基金长周期考核机制。
在年金合同方面,指导意见明确年金基金管理合同签订期限原则上不短于三年。合同条款应遵循长周期考核要求,不通过其他形式随意变更。
而不短于三年的合同期限也成为了年金基金长周期考核指标的周期标准。指导意见明确,年金基金业绩考核以合同期限为考核周期以中长期目标为主要考核依据。考核单位应制定或修订年金基金受托或投资管理考核办法在兼顾短期评价要求的基础上增加三年以上中长期指标以及定量指标。
「这次年金长周期考核制度中提到的合同期限不短于三年、增加三年以上中长期考核指标等都是新的提法,与之前相比显著拉长了年金基金的考核周期。」 上述年金投资人士表示。
同时,指导意见还提到,合同期内考核单位可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年度业绩评价,综合评估各项长周期考核指标阶段性成效。除被考核单位违法违规行为造成基金损失外不以一年 (含) 以内短期业绩为依据主动调减年金计划、投资组合存量资金。并多次强调淡化排名的基调。
「某些大型企业的年金委托人可能有多家投管人,如果短期内根据业绩排名来减少某个投资组合的资金量,会让投资经理非常有压力,那在投资时难免会为了追求短期业绩而造成动作走形。」 上述年金投资人士称。
长钱长投的双赢
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是我国 「三支柱」 养老保障体系中的 「第二支柱」,不仅承担着民众养老钱的重要补充作用,也是资本市场中长期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社部数据显示,截至 2025 年 9 月末,我国企业 (职业) 年金投资运营规模超过 7.7 万亿元。「十四五」 期间,企业 (职业) 年金基金投资收益额超过 7560 亿元。
长寿风险实验室秘书长刘喆表示,我国企业 (职业) 年金基金是仅次于全国社保基金的基本养老体系核心储备。然而,与 「长期资金」 属性相悖的是,其投资实践长期受困于短周期相对收益排名、合同问责短期化与低回撤容忍度的三重约束,导致其行为高度顺周期,未能充分发挥市场 「稳定器」 与 「价值发现者」 的功能。
而本次指导意见直指问题核心:通过延长合同与考核周期、优化评价机制,旨在构建 「长钱长投」 的激励相容框架。其政策意图并非直接命令增加股票仓位,而是通过修正考核指挥棒,为长期投资行为 「松绑」。
事实上,在 2025 年 1 月发布的 《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工作的实施方案》 中,延长考核周期就是其中的重点工作,其中提出公募基金、国有商业保险公司、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金基金等都要全面建立实施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
2025 年以来,公募基金、国有商业保险公司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机制先后落地。5 月,证监会发布 《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对基金投资收益全面实施长周期考核机制,其中三年以上中长期收益考核权重不低于 80%。7 月,财政部印发 《关于引导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进一步加强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长周期考核的通知》,将国有商业保险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资本保值增值率考核指标调整为 「当年度指标+三年周期指标+五年周期指标」,权重分别为 30%、50% 和 20%。同时,人社部屡次表示加快出台企 (职) 业年金基金三年以上长周期业绩考核指导意见。
值得一提的是,2025 年 6 月份,人社部公布 2025 年一季度全国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时,首次公布了 「近三年累计收益率」。在市场人士看来,这也是落实年金基金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机制的体现之一。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指导意见中将进一步调整全国企业年金基金季度业务数据摘要披露口径,除了继续按年披露年金基金管理机构滚动三年,还将新增滚动五年业绩情况,淡化年度和季度业绩指标。
在业内人士看来,此次年金基金长周期考核制度落地,对于年金投资及资本市场有 「双赢」 的效应。一方面长周期考核可以降低短周期考核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的扰动,提高年金基金入市的 「底气」,有助于在低利率环境下助力年金基金提高长期收益率。「这一系列行为修正的最终结果,是促使年金资金从 『带有长期资金标签的交易型资金』,向真正的 『配置型、价值型长期资本』 蜕变。其市场角色将从波动的放大器,转变为价值的锚。」 刘喆表示。
另一方面,对于资本市场来说,也可以推动企业年金与险资、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形成合力,共同构建资本市场的长线资金基石,并形成市场与长线资金的正向反馈。
刘喆认为:「年金长周期考核的落地,与其视为一项孤立的资金面政策,不如理解为中国资本市场 『基础设施』 的一次关键升级。它致力于解决资金端 『长期属性』 与投资端 『短期行为』 的根本性矛盾。其对 A 股的影响,不在于制造短期暴涨,而在于通过引导长期资金以更合理的方式参与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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