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期货日报】
随着 《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 的深入实施,我国衍生品市场制度建设进入关键阶段。日前,中国证监会发布 《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试行)(征求意见稿)》(简称 《征求意见稿》),标志着我国衍生品市场将迈向统一监管、全面规范、功能重塑的新发展周期。本文立足于中小规模市场参与者视角,对 《征求意见稿》 的核心要义、结构影响与行业未来走向进行解读,期待与业内同行共同探讨新规下的市场变革。
完善监管框架:
推动系统化治理与全链条覆盖
随着衍生品市场复杂度的提升和业务交叉的增多,以往基于机构类型和产品形态的监管框架有升级的现实需求。《征求意见稿》 的重要制度设计之一,是将期货公司衍生品交易与证券公司衍生品交易纳入统一监管框架,推动功能监管与机构监管的有机结合,在中国证监会监管范畴内实现了衍生品交易规则的统一化、体系化,构建起 「交易—结算—报告—监测」 全流程监管框架。
对期货行业而言,《征求意见稿》 与今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 《期货风险管理公司人员管理规则》 形成 「事」 与 「人」 双项监管:前者聚焦规范合约设计、交易行为、履约保障等业务实质的合规性,后者则从人员资质、执业规范与诚信管理等角度强化主体治理。两者相辅相成,进一步提升了监管的一致性和穿透力。
提升透明度:
交易报告库与跨市场监测双向赋能
《征求意见稿》 进行了革新性的制度设计,明确要求建立衍生品交易报告库,向统一平台报送信息。这一机制将显著增强全市场交易数据的集中性、可分析性与风险可监测性,为市场风险研判提供精准数据支撑。
在跨市场监管层面,《征求意见稿》 要求衍生品交易报告库应当与证券期货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期货结算机构、衍生品交易场所、衍生品结算机构、衍生品行业协会,以及相关证券期货衍生品数据机构等建立数据共享和跨市场监测监控机制。这将有助于识别和抑制跨市场、跨产品的风险传导,提升整体市场的稳健性。
筑牢交易者保护屏障:
贯穿全程的适当性管理与权益保障体系
《征求意见稿》 将交易者保护置于核心,系统构建了覆盖业务全程的权益保障体系。在事前准入与事中管理环节,通过设立专业交易者标准、执行账户实名制与严格适当性管理,从源头厘清责任、防控风险;通过强制信息披露、保证金安全存管及持续交易行为监测,实现信息赋能与动态风险隔离。
在市场约束层面,《征求意见稿》 明确禁止各类损害交易者利益的行为,并依托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与清晰严格的法律责任条款,提升违规成本。整套机制环环相扣,体现出从 「买者自负」 向 「卖者有责、监管有力」 的深刻转变。
引导市场回归本源:
锚定服务实体经济,抑制过度投机
《征求意见稿》 在总则中明确提出,支持市场主体利用衍生品开展套期保值等风险管理活动,鼓励开发契合中长期资金风险管理需求的衍生工具。同时,针对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衍生品交易,《征求意见稿》 作出严格限制,旨在引导衍生品回归风险管理本源,防范其脱离实体经济需求。
这种 「鼓励实需、限制投机」 的政策导向,将推动衍生品市场从 「交易规模驱动」 转向 「功能价值驱动」,吸引更多产业企业、长期资金规范参与市场,切实发挥衍生品管理风险、配置资源和服务实体经济的核心功能。
重塑机构竞争业态:
合规升级与专业能力建设双轨并行
《征求意见稿》 对衍生品经营机构提出全方位、精细化的监管要求,覆盖市场准入、内控体系、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多个维度。特别是在从业人员专业经验、交易定价与估值管理、客户适当性管理等方面的硬性规定,将倒逼机构从 「规模扩张」 的粗放模式,转向 「专业能力驱动」 的高质量发展路径。
此外,《征求意见稿》 明确将跨境衍生品业务纳入统一监管框架,要求相关机构建立完善的合规管理体系与信息报送机制。这一制度设计既为跨境衍生品业务划定了合规底线,也将督促机构提升跨境运营与风险防控能力,为适配金融开放背景下的跨境监管协同奠定了制度基础。
未来展望:
开启行业发展新周期
《征求意见稿》 的出台,是衍生品市场迈向规范化、专业化、功能化发展的全新起点。当前,市场各方正密切关注监管层对过渡期安排、实施细则、标准界定等配套制度的落地节奏。长远来看,统一透明的市场规则体系、健全有效的风控架构、回归本源的市场文化,将共同构筑起衍生品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基石。在服务实体经济提质增效、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建设金融强国的进程中,衍生品市场正迎来属于自身的 「黄金发展期」。
《征求意见稿》 不仅是对过往监管实践的系统总结,更是面向未来的一份行业发展宣言,标志着中国衍生品市场在法治化、规范化的道路上迈出重要一步。筑牢监管基石,正是为了更好地引领未来。在制度与市场的双轮驱动下,一个更透明、更稳健、更富服务深度的衍生品市场,值得全体市场参与者共同期待。(作者系华安资本副总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