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段炼
1 月 23 日,哈尔滨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微信服务号 「哈尔滨社保」 发布四则 「关于道外区责令退回多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公告」,公告称,经核查,赵某芳等 1014 人存在死亡后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情形,该中心发出的 《退回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 无法送达且无法联系或不配合返还,现依法公告送达 《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0 日期满视为送达,超 30 日视为逾期。
相关公告列出了被公告人员信息、待遇退回明细,涉及的多领取金额在数十元到数千元之间。其中多领金额最高的为 5974.47 元,多领待遇属期为 「201608—202008」,还有人多领待遇属期为 「201303—201802」,时长近 5 年。此外,公告中不少人仅多领取了一个月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最低金额为 65 元。

该公告表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等有关规定,责令家属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30 日内携带死亡证明并将一次性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存入个人农业银行账户,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村镇的社保大厅办理退回业务。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该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编辑|段炼 杜波
校对|魏文艺
封面图片:视觉中国 (图文无关)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哈尔滨社保、红星新闻、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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