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期货日报】
期货日报网讯 (记者 刘威魁)2 月 2 日,广州期货交易所 (以下简称广期所) 通报 2 起违规交易案件的处罚结果。公告显示,分别对上海久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 3 名客户和安徽硕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 4 名客户违反持仓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纪律处分。
记者了解到,上述 2 组 7 名客户存在实际控制关系,在参与多晶硅 2512 合约交易中分别存在 「利用分仓等不正当手段,规避交易所持仓限制的」 行为。根据 《广州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规定,广期所决定对上述 7 名客户分别采取公开谴责、暂停开仓 6-12 个月,没收上海久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 1 组 3 名客户违规所得 4,156,269 元等纪律处分,并将上述纪律处分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据了解,持仓限额制度是期货市场防范持仓过度集中、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基础性制度,更是交易所履行一线监管职责、维护市场稳定运行的核心抓手。此次广期所对违反持仓管理规定行为的处分,彰显了交易所坚持 「严监严管」 和维护市场公平交易秩序的坚定立场,为市场参与者划定了明确的合规红线。
广期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期货市场各类参与者应当严格遵守期货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自律规则,牢守合规交易底线。广期所将继续按照中国证监会部署要求,严守监管主责主业,坚决做到监管 「长牙带刺」、有棱有角,对于违反实际控制关系、交易限额和持仓限额等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等各类违反自律规则的行为,切实履行一线监管职责,坚持 「零容忍」 原则,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坚决维护市场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