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证券报
2 月 8 日晚,杉杉股份发布公告称,2 月 6 日,公司控股股东杉杉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朋泽贸易 (合称 「债务人」)、杉杉集团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皖维集团、宁波金资签署 《重整投资协议》。
若本次重整成功,杉杉股份控制权将发生变更,控股股东将变更为皖维集团,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安徽省国资委。

图片来源:公司公告
数据显示,2 月 6 日,杉杉股份放量涨停,截至收盘涨停板上仍有 14.61 万手封单,最新市值为 323.24 亿元。当日,杉杉股份成交额达 25.28 亿元,换手率 9.84%。
安徽国资拟控股
公告显示,杉杉集团及朋泽贸易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被鄞州法院裁定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后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发布公告,继续招募意向投资人。经遴选,皖维集团、海螺集团和宁波金资组成的联合体中选,最终确定皖维集团和宁波金资为重整投资人。
资料显示,皖维集团是安徽省内重要的化工、化纤、建材、新材料联合制造企业,控制的核心子公司主营业务为聚乙烯醇 (PVA) 及其衍生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地分布于安徽巢湖 (本部)、广西、内蒙古、山东等地。
根据公告,目前,皖维集团为安徽省人民政府 100% 持股的国有独资企业,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国资委;宁波金资则为国有控股企业,实际控制人为宁波市财政局。二者目前均与杉杉股份及相关方无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皖维集团股权结构

宁波金资股权结构

图片来源:公司公告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公告披露日,皖维集团、海螺集团正推进重组事宜,海螺集团拟通过现金增资 49.98 亿元的方式持有皖维集团 60% 的股权,重组完成后,海螺集团将成为皖维集团控股股东。此外,安徽省投资集团、安徽省国控集团与海螺集团构成一致行动人,重组完成后,皖维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安徽省国资委。
根据 《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用于直接收购股票和按上限计算的即期出资股票的破产服务信托优先受益权的投资总额上限不超过约 71.56 亿元。皖维集团通过如下安排合计控制债务人持有的 21.88% 杉杉股份股票的表决权或与债务人达成一致行动:
一是直接收购股票。皖维集团以每股约 16.42 元 (含税) 价格向债务人收购 13.50% 杉杉股份股票,总价款金额约 49.87 亿元。
二是保留股票。重整后的债务人持有剩余 8.38% 杉杉股份股票,根据 《一致行动协议》 在规定的期限内与皖维集团保持一致行动,限售期内,保留股票不得处置。
同时,皖维集团将通过即期出资与远期收购两种方式为债权人提供清偿资金,即期出资股票价格为每股 11.50 元,相关股票处置、优先份额收购等均设置明确的时间与价格条件。此外,实施本次重整投资后将设立破产服务信托,宁波金资担任第一任处置机构,信托底层资产包括债务人名下保留股票及除杉杉股份股票外的全部其他资产。
在投资保证金方面,皖维集团需在协议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投资总额上限的 20%,即 14.31 亿元 (扣除已付 5000 万元保证金,还需支付 13.81 亿元)。
截至协议签署日,杉杉集团持有杉杉股份 12.76% 股份,朋泽贸易持有 9.13% 股份。杉杉股份表示,目前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情形,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本次事项暂未对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实质影响。
2025 年预计扭亏为盈
业绩预告显示,杉杉股份预计 2025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 亿元至 6 亿元,与 2024 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预计 2025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 亿元至 4.5 亿元。
杉杉股份表示,2025 年业绩预计实现扭亏为盈,主要得益于公司核心业务负极材料和偏光片业务销量保持稳健增长,盈利同比显著提升,预计两大业务合计实现净利润 9 亿元至 11 亿元。
杉杉股份表示,公司负极材料业务充分受益于下游新能源汽车及储能市场的旺盛需求,叠加一体化产能的持续释放,实现销量同比显著提升。同时,公司积极发挥一体化基地产能优势,实现生产成本的有效下降。
偏光片业务方面,公司聚焦超大尺寸 LCD TV、OLED TV 等高附加值领域,优化产品结构,推动高端产品销量及均价显著增长,同时推进深化供应链协同、精益生产工艺、强化成本管控等举措,推动偏光片业务 2025 年盈利同比较大幅度增长。
此外,母公司三项费用、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的参股企业亏损、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等,预计合计影响 2025 年损益-4.5 亿元至-5.5 亿元,较上年同期均有所收窄。
(中国证券报)
文章转载自东方财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