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 《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系统谋划了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未来 5—10 年的目标任务。
《实施意见》 提出到 2030 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各类型电源和除保障性用户外的电力用户全部直接参与电力市场,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 70% 左右。跨省跨区和省内实现联合交易,现货市场全面转入正式运行,市场化电价机制基本健全。到 2035 年,全面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市场功能进一步成熟完善,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稳中有升。电力资源全面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以电力为主体、多种能源协同互济的全国统一能源市场体系初步形成。
我国将增加跨省跨区输电规模和清洁能源输送占比
围绕最新制定的发展目标,《实施意见》 着重部署了一批创新举措。
《实施意见》 提出,要完善跨省跨区电力交易制度,通过促进国网、南网间跨电网常态化市场交易,增加跨省跨区输电规模和清洁能源输送占比。
此外,《实施意见》 提出将推动更多民营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完善主要由供需关系决定的电价形成机制,各地不得违法违规出台优惠电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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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新闻客户端)
文章转载自 东方财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