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澎湃新闻
5 月 23 日晚间,证监会官网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5 62 号) 显示,田汉、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京汉控股」)、建水泰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建水泰融」) 等因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被证监会罚没近 2.3 亿元。
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 「奥园美谷」
经查,京汉控股、建水泰融已披露为一致行动人,田汉为京汉控股的控股股东,且为京汉控股、建水泰融实际控制人。
2021 年 2 月 22 日至 5 月 12 日,京汉控股通过他人账户集中竞价交易合计转让 「奥园美谷」(*ST 美谷,000615)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66%。其中,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比例 0.66%,无违法所得。
2021 年 5 月 26 日至 7 月 2 日,田汉通过他人账户、建水泰融通过其相关证券账户集中竞价交易合计转让 「奥园美谷」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73%。其中,田汉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比例 1.69%,违法所得 19256.09 万元;建水泰融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比例 0.04%,违法所得 298.31 万元。
此外,证监会查明,田汉通过他人账户持有 「奥园美谷」 期间,未如实向上市公司报告其实际持股和一致行动关系情况;京汉控股通过他人账户持有 「奥园美谷」 期间,未如实向上市公司报告实际持股情况,导致奥园美谷 2020 年年报披露的股东情况存在虚假记载。
2021 年 2 月 22 日至 6 月 3 日,田汉、京汉控股通过他人账户,合计转让 「奥园美谷」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44%,田汉、京汉控股上述股权变动情况未通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
证监会认为,对京汉控股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田汉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证监会开出 2.3 亿元罚单
针对上述情况,证监会开出的罚单为:
一、对田汉、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水泰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其中,没收田汉违法所得 19256.09 万元,并处以 2000 万元罚款;对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处以 600 万元罚款;没收建水泰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违法所得 298.31 万元,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
二、对田汉、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200 万元罚款;对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田汉给予警告,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
综合上述两项违法事实,对田汉合计没收违法所得 19256.09 万元,并处以 2250 万元罚款;对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计处以 800 万元罚款;对建水泰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 298.31 万元,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
据奥园美谷过往公告显示,田汉,1967 年 3 月出生,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为原奥园美谷的实际控制人。奥园美谷现在的实际控制人为郭梓文,现主营业务为生物基纤维、医疗美容服务,此前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业务及化纤新材料业务,房地产开发业务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超过 70%。
(澎湃新闻)
文章转载自东方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