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昌林 7 月 23 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关于海南自贸港封关的具体时间,经党中央批准,定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正式启动。
王昌林表示,1978 年 12 月 18 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征程。在 12 月 18 日这一天启动封关运作,具有重要象征意义,也是向世界展示我国坚定不移扩大高水平开放的决心和信心。接下来还有几个月时间,我们将抓紧做好后续准备工作,帮助经营主体充分了解封关政策、开展相关业务测试。
现阶段封关政策措施可以概括为 「四个更加」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昌林 7 月 23 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按照总体方案关于 「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贸港政策制度体系」 的要求,结合海南发展实际,我们会同有关方面制定了现阶段的封关政策措施,具体可以概括为 「四个更加」:
一是实施更加优惠的货物 「零关税」 政策。「一线」 进口的 「零关税」 商品税目比例将由 21% 提高至 74%,在岛内享惠主体之间可以免进口税收流通,加工增值达到 30% 的可免关税销往内地。
二是实施更加宽松的贸易管理措施。在 「一线」 进口方向,对全国现有的部分禁止、限制类进口货物作出开放性安排。
三是实施更加便利的通行措施。以岛内现有 8 个对外开放口岸作为 「一线」 口岸,对符合条件的进口货物径予放行;设置运行海口新海港、海口南港等 10 个 「二线口岸」,对进入内地的货物创新采取多种便捷通行举措。
四是实施更加高效精准的监管模式。对 「零关税」 货物、放宽贸易管理措施货物等实行低干预、高效率的精准监管,保障各项开放政策平稳落地。有关政策文件稍晚时候将陆续对外公布,并于全岛封关之日起施行。
海南自贸港全岛封关运作将实施以 「『一线』 放开、『二线』 管住、岛内自由」 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制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昌林 7 月 23 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全岛封关运作是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标志性工程,是进一步扩大开放的重要举措,具有里程碑意义。海南自贸港全岛封关运作将实施以 「『一线』 放开、『二线』 管住、岛内自由」 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制度。「一线」 放开,就是将海南自贸港与我国关境外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作为 「一线」,实施一系列自由便利进出举措;「二线」 管住,就是将海南自贸港与内地之间作为 「二线」,针对 「一线」 放开的内容实施精准管理;岛内自由,就是在海南自贸港内,各类要素可以相对自由流通。
封关政策已准备就绪
海南省委书记冯飞 7 月 23 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封关政策方面,已准备就绪。进口征税商品目录、禁限清单、加工增值内销免关税等政策和配套文件都制定好了。软硬件条件方面,已全面完成。封关硬件设施通过国家验收,国际贸易 「单一窗口」、海关智慧监管平台等信息系统也建好了。压力测试演练方面,正压茬推进。加紧 「全流程、全要素、全覆盖、大样本、实战化」 压力测试,「管得住」 的能力明显增强。
财政部:海南自贸港封关后 「零关税」 商品覆盖面显著提高
「零关税」 是海南自贸港政策制度体系的主要特征之一。财政部副部长廖岷在 7 月 23 日召开的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与封关运作前政策相比,「零关税」 商品覆盖面显著提高。现行 3 张进口 「零关税」 商品清单共约 1900 个税目。全岛封关运作后,进口 「零关税」 商品将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用进口征税商品目录取代此前的 「零关税」 商品正面清单。「零关税」 商品范围扩大至约 6600 个税目,占全部商品税目的比例达到 74%,比封关前提高了近 53 个百分点,显著提高了开放水平。享惠主体范围明显扩大。全岛封关运作后,享惠主体将基本覆盖全岛有实际进口需求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封关后到海南出差、旅游等不需要额外办理证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昌林 7 月 23 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封关不是封岛,而是要进一步扩大开放,促进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封关后,海南与国际的往来将更加顺畅自由,与内地的联系将保持便捷高效。按照现阶段的封关制度设计,除部分货物从海南自贸港进入内地需要接受查验外,大多数货物以及所有的人员、物品、交通运输工具等进出海南岛,仍按现行规定管理,封关前后没有变化。大家到海南出差、旅游等,都和现在一样,不需要额外办理证件。
相关部门制定出台 《海南自由贸易港禁止、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清单》
商务部部长助理袁晓明 7 月 23 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说,按部署,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 《海南自由贸易港禁止、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清单》。清单首次全面系统地列明了国家现行实施禁止、限制管理措施的进出口货物、物品范围,经营主体能够清晰便捷地了解管理边界。清单取消了 60 个商品编码的旧机电产品的进口许可证,覆盖约 80% 纳入进口许可证管理的旧机电产品,基本能够满足海南企业生产自用需要;在现行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相关政策基础上,允许 38 个商品编码的产品在海南自贸港开展保税维修,实现保税维修领域全国最高开放水平。
海关总署:封关后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将在四个方面作出优化
加工增值货物内销免关税政策是海南自由贸易港核心政策之一。海关总署副署长王令浚 7 月 23 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2021 年 7 月,该政策率先在洋浦保税港区开展试点。与现行试点政策相比,封关后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主要在四个方面作出优化:一是放宽企业享惠门槛,取消对享惠企业鼓励类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 60% 以上的限制;二是扩大进口料件范围;三是优化加工增值计算公式,将海南自贸港自产货物的价值计入增值部分;四是扩大加工增值累计的适用范围。
(新华社)
文章转载自 东方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