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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出口管制管控名单答记者问
问:我们注意到,中美斯德哥尔摩经贸会谈联合声明提到中方将采取或者维持必要措施,暂停或取消针对美国的非关税反制措施。请问在出口管制管控名单方面有何考虑?
答:根据出口管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商务部于 2025 年 4 月 4 日和 9 日分别发布了第 21 号和 22 号公告,将 28 家美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禁止向其出口两用物项。为落实中美经贸高层会谈共识,决定自 2025 年 8 月 12 日起,对于 2025 年 4 月 4 日被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的 16 家美国实体,继续暂停上述相关措施 90 天;对于 2025 年 4 月 9 日被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的 12 家美国实体,停止执行相关措施。出口经营者如需向上述实体出口两用物项,应当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 相关规定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商务部将依法依规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将准予许可。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调整不可靠实体清单措施答记者问
问:中美斯德哥尔摩经贸会谈联合声明提到中方将采取或者维持必要措施,暂停或取消针对美国的非关税反制措施。请问在不可靠实体清单方面有什么考虑?
答: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 及有关规定,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于 2025 年 4 月 4 日和 9 日,将 17 家美国实体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禁止上述企业从事与中国有关的进出口活动,以及在中国境内新增投资。为落实中美经贸高层会谈共识,自 2025 年 8 月 12 日起,继续暂停 4 月 4 日公告 (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 〔2025〕7 号) 相关措施 90 天,停止 4 月 9 日公告 (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 〔2025〕8 号) 相关措施。根据 《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 相关规定,国内企业可申请与上述实体进行交易,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将依法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
(人民日报)
文章转载自东方财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