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经营报
8 月 22 日晚,证监会及其下属地方证券监管局集中发布多项行政处罚决定,对一批涉及财务造假、信息披露违规的上市公司及其责任人开出重磅罚单。
罚单涉及*ST 紫天、*ST 汇科、华扬联众、泰禾集团等多家公司。《中国经营报》 记者注意到,这批罚单金额大,相关责任人被实施终身市场禁入,甚至有公司因重大违法而触发强制退市,这无疑彰显了监管层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零容忍」 的强监管态势。
记者梳理罚单发现,本次系列处罚一方面体现监管加大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力度,另一方面 「追首恶」,重点严惩实控人、董事长、财务总监等关键责任人,持续净化资本市场生态。
系统性财务造假遭严惩:*ST 紫天领千万罚单并面临退市
福建证监局对*ST 紫天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作出严厉处罚。
福建证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中载明,经查,*ST 紫天连续两年通过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手段,累计虚增收入高达 24.99 亿元,三份财务报告存在造假行为。其中,2023 年年报虚增营收占比竟达 78.63%。
比如,2022 年年度报告中,*ST 紫天虚构互联网广告费代充值业务、短信发送服务业务等行为,导致 2022 年年度报告虚增收入 7.79 亿元、虚增营业成本 4.65 亿元、虚增利润 0.85 亿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44.59%、营业成本的 33.74%、利润总额的 35.99%。
2023 年年报中,*ST 紫天采用总额法违规确认相关收入,导致 2023 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 17.2 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 78.63%。
针对虚假记载行为,福建证监局依法对*ST 紫天及管理层 12 人处以 2770 万元罚款;因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4 年年报再对*ST 紫天处以 350 万元罚款、对公司管理层处以 340 万元罚款。同时,对原董事长姚小欣、财务总监李想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此外,*ST 紫天因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已收到深交所下发的退市 《事先告知书》。
退市不能一退了之,历史违规一追到底
本批处罚清晰地表明,退市并不意味着监管追责的终结。比如已退市的泰禾集团,其历史信披违规行为也被追查到底。2023 年 8 月,泰禾集团因触发 「1 元退市」,从 A 股市场摘牌。
福建证监局查明,泰禾集团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并且 2020 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具体来看,2020 年 7 月 6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3 日期间,泰禾集团作为原上市公司及 「16 泰禾 02」「16 泰禾 03」 等 6 只债券的发行人,累计发生 23 起重大诉讼。其中,2020 年 7 月 6 日至 2021 年 5 月 8 日的 13 起诉讼标的额合计 96.74 亿元,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48.21%,且 12 起诉讼标的额超 5000 万元;2021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3 日的 10 起诉讼标的额合计 61.91 亿元,占 2021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41.84%,9 起诉讼标的额超 5000 万元。
按照有关规定,此类重大诉讼上市公司需及时披露,但泰禾集团在 2023 年 5 月 26 日仅披露了其中 1 起,其余 22 起诉讼均滞后四年,直至 2025 年 2 月 6 日才陆续披露完毕。
作为上市公司及债券发行人,泰禾集团未将上述 23 起重大诉讼纳入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范围,违反多项监管规定,导致其连续三年年报信息不完整,未能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公司经营风险。
福建监管局出具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 显示,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泰禾集团被处以 600 万元罚款,高管合计被罚 1140 万元,总处罚金额达 1740 万元。
福建监管局认定,黄其森作为时任泰禾集团董事长、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是泰禾集团信披违规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包括泰禾集团 2020 年、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及其任职期间公司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根据相关规定,对黄其森给予警告,并处以 300 万元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 ,公告被处罚事项当晚,泰禾集团还公告了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其森因涉嫌违法,被辽宁省新民市监察委员会实施留置措施的消息。
误导性陈述与资金占用:信披违规形式多样均难逃追责
本次处罚还涵盖了其他类型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比如,*ST 汇科因在 2024 年业绩预告中,仅披露了本报告期内净利润为负值,未披露公司 2024 年年度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不足 1 亿元这一关键数据。根据相关规定,亏损且营业收入不足 1 亿元将被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4 年 12 月,*ST 汇科将尚未实际履行的 903.74 万元订单金额计入 2024 年年度营业收入,剔除上述金额后其 2024 年年度营业收入不足 1 亿元,致使公司在 2024 年度业绩预告存在误导性陈述,被广东证监局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罚款,相关高管被罚 100 万至 150 万元。
华扬联众则因两大问题收到北京证监局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一是前实控人苏同长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21 年公司通过子公司向苏同提供资金 1.81 亿元),却在连续 5 份定期报告中 「隐瞒不报」,构成重大遗漏;二是通过少计提坏账准备,两年虚增利润超 8600 万元。
基于上述违法事实,北京证监局拟决定:对华扬联众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500 万元罚款;对苏同给予警告,并处以 750 万元罚款 (其中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处以 500 万元罚款,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 250 万元罚款);对时任副总经理郭建军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罚款。公司股票自 8 月 26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ST)。
华扬联众董事会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已进行深刻的自查自纠并已整改完毕。 截至 2023 年年底,公司已收回 《事先告知书》 中所属被占用资金。
(中国经营报)
文章转载自东方财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