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商品交易所 11 月 4 日公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我所拟修改 《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煤期货合约》 和 《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煤期货业务细则》,对焦煤交割质量标准进行调整,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等形式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之前反馈至我所。
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第一,修改强度指标的标准品、替代品范围及升贴水。标准品范围调整为≥65.0%,替代品范围及升贴水调整为 [60.0%,65.0%) 扣价 50 元/吨。
第二,修改硫分指标替代品范围的升贴水。其中,[0.70%,1.30%) 区间调整为每降低 0.01% 升水 1.5 元/吨,(1.30%,1.60%] 区间调整为每升高 0.01% 贴水 2.5 元/吨。
第三,修改全水分指标表述及要求。将水分 (Mt) 指标表述调整为全水分 (Mt),同时全水分 (Mt)>8.0% 的计算公式调整为 「每手折算后重量=60(吨)×(1-8.0%)/[1-全水分实测结果 (%)]」,测定方法调整为按照 GB/T 211《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执行。
第四,调整灰分、挥发分、强度等数值修约规则。根据检验精密度和有关规定,灰分、挥发分调整为保留两位小数,强度调整为保留一位小数。
第五,调整部分规则表述,将 《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煤期货业务细则》 中的 「在国标误差规定范围内的」,调整为 「在国标等相关标准误差规定范围内的」。
(界面新闻)
文章转载自 东方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