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6 日,商务部在北京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何亚东答记者问。
白宫 11 月 1 日发布的 《报告》 提到,中国将对部分稀土元素发放一般性出口许可证。外界注意到,这一表述与中国商务部发布的新闻稿似乎有所不同,后者仅提及 10 月 9 日公布的出口管制措施。请问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何亚东回应说,稀土等相关物项具有明显的军民两用属性,中方依法依规开展许可审查,对符合规定的申请予以许可。中方多次强调,愿与各方加强沟通合作,将不断优化许可流程,积极适用通用许可等便利化措施,促进出口管制物项合规贸易,保障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
澎湃新闻注意到,10 月 9 日,商务部发布 2025 年第 61 号和第 62 号公告,分别公布对境外相关稀土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以及对稀土相关技术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在对境外相关稀土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中,商务部称,境外组织和个人在向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出口以下物项前,必须获得中国商务部颁发的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件。一是含有、集成或者混有原产于中国的本公告附件 1 第一部分所列物项在境外制造的本公告附件 1 第二部分所列物项,且附件 1 第一部分所列物项占境外制造的附件 1 第二部分所列物项的价值比例达到 0.1% 及以上的;二是使用原产于中国的稀土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磁材制造、稀土二次资源回收利用相关技术在境外生产的本公告附件 1 所列物项;三是原产于中国的本公告附件 1 所列物项。
公告还提到,对向境外军事用户的出口申请,以及向出口管制管控名单和关注名单所列的进口商和最终用户 (包括其控股 50% 及以上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分支机构) 的出口申请,原则上不予许可。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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