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期货日报】
期货日报网讯 (记者 杨美)据证监会官网消息,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 《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部署要求,进一步健全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中国证监会立足监管实践,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规定,研究起草了 《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 《条例》),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 《条例》 起草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监管的政治性、人民性,紧扣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主线,以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夯实监管执法及投资者保护基础为主要内容,依法规范上市公司及相关各方的行为,努力夯实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条例》 共八章、七十四条,除总则和附则外,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完善上市公司治理要求,规范治理架构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等关键少数的行为,促进提升治理的有效性,夯实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根基。
二是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监管。特别是针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财务造假」,通过健全上市公司内部监督制约、追责追偿机制,禁止第三方配合造假等方式,多维度予以重点打击和防范。
三是规范并购重组行为。细化完善上市公司收购、重大资产重组等规定,进一步明确财务顾问的职责定位和独立性要求,支持产业整合升级和企业转型。
四是加强投资者保护。对市值管理、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作出明确要求,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回报投资者意识。明确主动退市中投资者保护安排,防范上市公司规避退市、利用破产重整损害投资者利益。
五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细化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可以采取的措施,对占用担保、配合造假等行为设置专门罚则。
据悉,近年来,上市公司规模快速增长、结构持续优化、质量不断提升,有力支持了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但和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更多世界一流企业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部分上市公 司仍存在治理机制不健全、信息披露不合规、董监高不尽职、大股东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出台 《条例》 是增强基础法治供给、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必然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