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期货日报】
本报讯 12 月 5 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七家协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涉虚拟货币等非法活动的风险提示。根据提示,境内机构和个人在境内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发行和融资等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集资、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等非法金融活动。境外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服务提供商直接或变相采取各种方式向我国境内开展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相关境外虚拟货币服务提供商的境内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仍为其提供服务的境内机构和个人,将被依法追究责任。
提示称,请社会公众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守护好自己的 「钱袋子」,切勿参与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活动,以及借虚拟货币 「挖矿」 名义开展的非法集资和非法发行证券活动。(鲍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