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于垚峰 每经编辑|程鹏 魏官红 潘海福
当光伏行业经历政策变化后,光伏企业与项目相关方之间的矛盾开始显现。
11 月 25 日,湖南省常德市澧县分布式项目的投资方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新能源) 的当地项目部负责人彭先生向 《每日经济新闻》 记者表示,因为当地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为 「0」,公司特向该项目的发包方澧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澧县城投) 申请解除合同,申请退回租金超 2000 万元,但遭到了拒绝。
同日,记者来到澧县城投,公司支部委员兼澧县城建投新能源公司经理刘小林向记者表示,现在该项目已经停滞了,如果对方认为澧县城投有违规,他们可以去法院起诉澧县城投,澧县城投还计划起诉投资方,要求他们继续履约。
从加速建设到全面停工
澧县光伏项目遭遇双重 「刹车」
记者了解到,2024 年 4 月 15 日,澧县城投与澧县招商促进事务中心联合发布招商比选公告,推出总装机容量预估约 400MW 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项目,涉及全县 15 个镇的公房、集体及户用屋顶,其中公房屋顶约 20MW,村 (居) 集体和户用屋顶约 380MW。公告明确项目采取整县推进模式,由 2 家中标企业按划分区域出资建设及运营,建设期 3 年,租赁期 20 年,到期后自动续约 5 年。
阳光新能源参与了投标,经过初步评审、实地考察等流程,与湖南秋水长天环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一同被选定为项目投资主体。2024 年 8 月 3 日,澧县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实施方案通知,明确阳光新能源签约范围为澧南镇、涔南镇等 8 个镇。2024 年 8 月 9 日,阳光新能源与澧县城投正式签署投资协议,约定阳光新能源需缴纳租金 2714.375 万元。

图片来源:澧县人民政府官网截图
该项目部负责人彭先生表示,签约后, 项目部 300 多名员工全力投入项目建设,半年时间新增开发容量 32.2MW,完全具备在限定时间内完成 200MW 新增开发容量的能力。然而,在项目推进之际,意外情况出现了。
根据阳光新能源了解,2024 年 9 月 13 日,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分布式光伏备案监察情况通报,直指澧县该光伏项目招投标未征得户用屋顶业主同意,存在干预屋顶所有者自主选择企业的违规问题,要求依法作废招投标公告和公示,并于当年 9 月 20 日前反馈整改情况。
此外,2025 年 4 月 9 日和 7 月 7 日,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两次发布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计算结果,澧县区域承载力等级连续被定义为红区,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为 「0」。这意味着,即便项目建成,所发电力也无法并入电网销售,企业投入的资金或将无法收回。多重打击下,该光伏项目于 2025 年 6 月全面停工,截至目前已停滞 5 个多月。

澧县光伏招商项目
被投资方控诉 「虚假」
「这场投资从一开始就存在合规隐患,只是我们直到被通报才完全知晓。」 彭先生向记者表示,早在 2023 年 12 月,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就联合下发 《关于支持分布式光伏发展规范相关管理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市 (州)、县 (市、区) 发展改革委不得干预屋顶、土地产权方自主选择开发企业。

图片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官网截图
彭先生表示,澧县此次招商比选的项目范围中,户用屋顶属于业主私有财产,并非国有资产,招商公告却将其与公房、集体屋顶一同纳入招标范围,未事先征得户用屋顶业主同意。彭先生称,这种做法明显违反了相关规定,属于干预屋顶所有者自主选择权,本质上是违规招投标。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此前发布的通报也印证了该项目为违规招投标。
11 月 26 日,《每日经济新闻》 记者来到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澧县的光伏项目此前招投标的时候把私人房屋纳入进来了,现在已经协商好了,把私人屋顶都剔除了,最后签订的合同只涉及公房。
此外,让投资方无法接受的是,澧县城投方面在招商时未如实告知区域电网承载能力的潜在风险。彭先生表示,区域承载力等级被定为红区、可开放容量为 「0」,意味着项目根本不具备并网发电的条件,「如果早知道电网无法承载,我们根本不会参与投标。」他无奈地说,企业投入约 2357.19 万元费用,如今因项目停摆面临血本无归的风险。
此外,项目部负责人彭先生还指出,澧县城投方面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招商公告与实施方案不一致的问题。招商公告中明确建设期为 1 年,但后续印发的实施方案及签署的投资协议中,建设期却变更为 3 年,虽然这一调整未直接导致项目停滞,但也反映出项目前期规划的不严谨。

澧县城投回应:
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针对投资方提出的退款诉求,刘小林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 记者采访时表示,双方签订的投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目前投资方公司正在和澧县城投就项目的问题进行沟通协商,还没有明确的结果。对于企业提出的终止协议和退款要求,澧县城投方面不会退款,还计划追缴余下的欠款。刘小林表示,若企业认为协议存在违规或无效情形,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另外,澧县城投还计划起诉投资方,要求对方继续履约。
对于投资方提出的当地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为 「0」 的相关情况,刘小林说,这其实是一个动态的数据,今年第二、第三季度的可开放容量为 「0」,但第四季度又有一定的指标了,并不意味着一直是 「0」 的状态。
然而,投资方认为,项目招投标违规是经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通报确认的事实,协议合法性已不存在,澧县城投理应主动终止协议并退还已收款项,而非将责任推给司法程序。彭先生表示,企业始终希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纠纷,避免不必要的法律诉讼,如果澧县城投持续拖延,企业将不得不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据悉,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300274)旗下专注于新能源开发利用的企业。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12 月 23 日,总部位于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和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记者|于垚峰
编辑|||程鹏 魏官红 潘海福
校对|陈柯名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资料图 图文无关)
|每日经济新闻 nbdnews 原创文章|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镜像等使用
文章转载自 每经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