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王砚丹 每经编辑|赵云
12 月 25 日晚间,家纺龙头企业富安娜 (002327.SZ) 披露了与中信证券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 「富安 1 号」 逾期兑付纠纷的一审判决进展。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判定,中信证券需向富安娜赔偿本金损失 2928.63 万元。
这一判决结果不仅为这起历时近三年的纠纷给出阶段性答案,也再度引发市场对券商资管计划管理人责任认定的热议。
底层资产投向地产 债务人实质性违约
回溯案情,2021 年富安娜购入中信证券担任管理人的理财产品 「富安 1 号」,其主要持仓底层资产为东方红货币 B 及北大资源杭州海港城项目相关资产,但项目债务人浙江蓝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早已实质违约,2022 年 3 月,「富安 1 号」 就出现逾期兑付。多次协商无果后,富安娜于 2023 年 8 月正式提起诉讼,将中信证券及托管行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告上法庭,该案在 2024 年历经三次开庭审理。截至目前,富安娜仍有剩余本金约 1.06 亿元及相关预期固定收益未收回,其中包含资产专用账户中尚未提取的西部信托投资回款 3583.71 万元。
根据此次一审判决,中信证券要在判决生效起 10 日内,赔偿富安娜本金损失 2928.63 万元。若判决生效后,对于涉案资管计划后续清算收回的款项,由原告和被告中信证券按 50%:50% 的比例平分,且支付给中信证券的款项以赔偿款 2928.63 万元为上限。另外,法院还明确,富安娜之前已从资产专用账户提取 559.02 万元,且资产专用账户还收到西部信托的投资回款 3583.71 万元,回款目前尚未提取,中信证券和招商银行广州分行要配合富安娜足额提取。同时,法院驳回富安娜的其他诉讼请求。值得注意的是,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富安 1 号」 期末资产净值仅为 7782.05 万元,富安娜已就该逾期事项计提减值 2787.72 万元。
富安娜:诉讼仍存不确定性
对利润影响也仍不确定
原本富安娜想获取稳健收益,却耗费了数年时间与券商对簿公堂。从财务角度来看,本案判决对富安娜的影响,比对中信证券更大——2025 年前三季度,富安娜净利润为 1.597 亿元,2928.63 万元赔偿款相当于其净利润的 18.35%;而中信证券前三季度净利润为 231.6 亿元,2928.63 万元赔偿款仅相当于其净利润的 0.126%。
但这类案件之所以受人关注,核心在于其触及市场关切的多个关键点:
首先,在资管新规强调 「穿透式监管」 的背景下,中信证券作为资管计划管理人,被判承担赔偿责任,不仅凸显了司法层面对资管机构 「穿透核查底层资产、充分披露风险」 核心义务的强化,也与监管层近年来规范资管行业的导向相契合。
其次,该案也反映出过去曾红极一时的通道业务尚有不少遗留问题亟待解决,而未来券商资管如何进一步强化主动管理能力,以更透明的信息披露、更审慎的风险管控践行 「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的本源要求,或将成为构建与上市公司之间信任的核心。
Wind 数据显示,截至 2025 年 12 月 25 日,年内 A 股上市公司理财认购金额合计 9668 亿元,同比下滑 18.64%,已连续三年下降;产品选择上也更倾向于结构性存款等稳健品种,认购金额合计达 5743.4 亿元,占比接近六成;券商理财产品认购金额仅 687 亿元,占比不足一成。
值得一提的是,《每日经济新闻》 记者向上海某律师进行咨询后得知,这类理财产品的各方之间责任认定较为复杂,目前来看该案仅为一审判决,如果中信证券上诉,该案件进入二审,未来案件结果是否会出现反转还 「不好确定」。
之前东北证券与吉林敦化农商行的 「长盈 4 号定向资管计划」 纠纷即是此类案件中责任认定反复的典型。2021 年 5 月,吉林敦化农商行以东北证券作为管理人,在该产品设立、募集和存续过程中未履行管理人的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导致敦化农商行遭受重大损失为由,对东北证券提起诉讼。2023 年 11 月长春中院一审判决东北证券赔偿敦化农商行本金 2.94 亿元及利息;但 2024 年 4 月吉林省高院二审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2025 年 6 月,东北证券发布公告,最高人民法院驳回敦化农商行再审申请,案件终结。
在公告中,富安娜也明确表示,本判决为一审判决,上诉期尚未届满,并非终审判决,公司高度重视相关诉讼案件,并聘请了专业法律团队积极处理,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鉴于相关诉讼仍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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