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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
与过往短线交易罚单多集中于证券类私募不同,此次被罚的股权类私募来头不小。
天津证监局 12 月 26 日披露,针对浙江丝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存在的短线交易行为,将出具警示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报告。

浙江丝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的管理人是浙江丝路产业基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浙江丝路基金)。作为一家混合所有制私募,浙江丝路基金的股东包括浙民投以及 2 家具有浙江国资背景的投资平台,兼具国有与民营双重资本属性。
就在罚单披露的整整一个月前,浙江丝路基金变更了高管。陈耿卸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由顾巧明接任。履历显示,前总经理陈耿曾历任国泰君安、浙民投等高管。

经查,该私募作为新三板挂牌公司艾斯迪持股 5% 以上股东,于今年 9 月 15 日至 12 月 2 日期间,共计卖出艾斯迪股票 139.97 万股,成交金额合计 1906.78 万元,买入艾斯迪股票 8000 股,成交金额 11.08 万元,存在股票 「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 的情形。
与以往短线交易被罚案例中涉事主体多为证券类私募不同,浙江丝路基金是一家股权类私募。
证券类私募的业务核心本就聚焦二级市场交易,天然高频触及股票买卖规则;而股权类私募的核心投资标的是未上市企业股权,即便涉足股票投资,也仅限定向增发、大宗交易等特定合规渠道。此次浙江丝路基金被罚,或标志着监管层已将股权类私募的持股交易纳入严格监控,打破了过往股权类私募无需关注短线交易限制的惯性认知。

「出身」 不凡的浙江丝路基金
浙江丝路基金是一家股权类私募机构,中基协披露的管理规模区间在 10-20 亿元。这家私募机构成立于 2017 年 2 月,同年 5 月完成登记,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实缴比例为 60%。
从股东结构来看,浙江丝路基金的 「出身」 不凡。
据天眼查,浙江丝路基金目前由浙江民营企业联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浙民投)、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浙交投)、杭实资产管理 (杭州)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杭实资产) 分别持股 70%、20%、10%。
而这家私募的创始股东包括锦江集团。2019 年 3 月,锦江集团退出,杭实资产成为新晋股东。值得一提的是,浙交投、杭实资产均由浙江省国资全资控股。前者由浙江省国资委、浙江省财政厅合资设立;后者是杭实集团全资控股子公司,杭实集团由杭州市国资委、浙江省财政厅合资设立。
据公开信息,浙民投成立于 2015 年 4 月,由浙江省工商联牵头组织,联合正泰集团、奥克斯集团、圣奥集团、锦江集团、卧龙集团、万丰集团、巨星集团、富通集团共计 8 家浙江民营龙头企业及工银瑞信投资共同发起成立的大型产融投资平台。
浙民投是浙江省首家 「浙字号」 大型民营投资公司,也是继中民投之后中国第二家大型民营投资集团。
浙民投成立以来股东几经变更。据天眼查披露,工银瑞信投资、富通集团分别在 2016 年、2023 年相继退出股东行列。另外,2023 年 11 月,浙民投注册资本由 50 亿元减少 50% 至 25 亿元;2024 年 10 月,浙民投注册资本又由 25 亿元减少 40% 至 15 亿元。
但值得注意的是,在罚单披露一个月前的 11 月 26 日,浙江丝路基金原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陈耿卸任全部职务。
据中基协披露,陈耿曾任浙民投总经理,也是浙民投体系中的一位 「老人」,历任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浙民投、上海浙民投投资、杭州浙民投环境发展、西藏浙民投企业管理、杭州浙民投丰实投资等公司高管。加入浙民投体系之前,陈耿先后担任深交所上市部总经理,国泰君安总裁、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
短线交易被罚者多为证券类私募
私募因短线交易被罚的案例,也并非浙江丝路基金一例。但不同于浙江丝路基金是一家股权类私募机构,其余被罚私募多为证券类私募。
今年 4 月,上海证监局向深圳忠天创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忠天创亿) 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针对短线交易复洁环保的行为,该局决定对忠天创亿给予警告,并处以 10 万元罚款。
经查明,自 2024 年 1 月 29 日起,忠天创亿为复洁环保持股 5% 以上的股东。2024 年 1 月 29 日至 2024 年 3 月 18 日期间,忠天创亿累计买入复洁环保 98.72 万股,合计成交 929.26 万元,累计卖出复洁环保 17.76 万股,合计成交 200.23 万元。
上海证监局认定忠天创亿上述行为属于证券法规定的 「持有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 行为,构成违法行为。
去年 5 月,上交所针对忠天创亿存在短期交易行为已予以通报批评。当年 11 月,忠天创亿便收到证监会发送的立案告知书。
实际上,早在 2023 年 1 月,忠天创亿已因异常经营被中基协注销。
更早之前,上海春山新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春山新棠) 因短线交易等行为,被广东证监局于 2022 年 10 月出具警示函。
罚单指出,春山新棠于 2022 年 9 月 8 日成为中达安持股 5% 以上股东后,当年 9 月 9 日便卖出中达安股票 2 万股,成交价格 13.93 元/股,成交金额 27.86 万元,构成短线交易。
同时,春山新棠在成为中达安 5% 以上股东后,未在三日内通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迟至 2022 年 9 月 15 日才披露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且未在公告前停止买卖中达安股票,违反相关规定。
2023 年 12 月,春山新棠被中基协注销,原因也是异常经营。
(财联社)
文章转载自东方财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