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新华财经】
新华财经北京 12 月 31 日电 (记者刘玉龙)12 月 31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规定》)。作为费率改革的最后一步,此次公募基金销售费率改革方案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平稳落地,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也为建设规范透明、有活力的资本市场贡献积极力量。
记者获悉,对各方比较关注的债券型基金与指数型基金的赎回费安排,《规定》 区分不同投资者类型进行适当优化,即对个人投资者持有期满 7 日的场外指数基金、债券型基金豁免赎回费要求;对机构投资者持有期满 30 日的债券型基金豁免赎回费要求。公募基金行业三个阶段降费工作全部完成后,预计每年为投资者节省约 510 亿元投资成本,公募基金综合费率水平下降约 20%。
引导基金销售机构由 「重首发」 向 「重保有」 转变
《规定》 着重解决认申购费率水平相对偏高、赎回费收取机制设计复杂、销售服务费缺乏有效规制等突出问题,共有 6 章 29 条,主要包括以下 6 方面内容。
一是拉平并降低认申购费率收取上限。将主动偏股型基金、其他类型的混合型基金、指数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的认申购费率上限分别调降至 0.8%、0.5%、0.3%。
二是完善并优化赎回费制度安排。将现行四档赎回费率安排简化成三档,并要求全部计入基金财产;同时,将持有期超过 7 日 (含) 但少于 30 日的赎回费的收取标准由现行 0.75% 提高至 1%,提高资金短期交易成本,遏制 「帮忙资金」 现象。三是全面规范销售服务费收取。将股票型、混合型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上限调降至 0.4%/年,将指数型基金、债券型基金降至 0.2%/年,与同类产品持有 1 年实际平均认申购费率拉平;对持有期超过 1 年的基金份额,明确不得继续收取销售服务费。货币基金通常具有快捷支付功能,且支付成本较高,允许持有 1 年以上的继续收取销售服务费,但将其费率上限调降至 0.15%/年。
四是降低机构客户非权益类基金 「尾随佣金」 分成比例。坚持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导向,对机构投资者的股票型、混合型基金的销售保有量,维持现行 30% 的尾随佣金比例不变,对机构投资者的其他类型基金的销售保有量,将尾随佣金的比例上限由 30% 调降至 15%。
五是支持 FISP 平台建设。明确基金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 (FISP 平台) 的法律依据及功能定位,要求行业机构积极对接平台,鼓励机构投资者通过 FISP 平台申赎公募基金。
六是其他主要修订内容。包括明确沉淀资金利息应当支付给投资者或归基金财产,强化廉洁从业要求,明确基金投顾业务不得双重收费等。
产品分类更科学,赎回费安排更优化
相较于 2025 年 9 月的征求意见稿,正式版进一步完善了产品分类,优化赎回费安排等,使规则更贴合实际,并未改变整体大幅让利于投资者的改革初衷。
例如,针对认 (申) 购费、销售服务费,《规定》 进一步细化了产品分类标准与费率上限,体现了精准施策的监管智慧:主动偏股型基金,认 (申) 购费不高于 0.8%;其他混合型基金,认 (申) 购费不高于 0.5%;指数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认 (申) 购费不高于 0.3%。销售服务费方面,主动偏股及混合型基金不高于 0.4%/年,指数型基金与债券型基金不高于 0.2%/年,货币基金不高于 0.15%/年。
此外,《规定》 重点优化了债券型基金与指数型基金的赎回费安排。其中,针对债券型基金,直面此前部分机构利用短期免赎费规则频繁申赎的问题,差异化设置了免赎费持有期:个人投资者持有满 7 日即可免收,而机构投资者需持有满 30 日。这一举措旨在保护个人投资者便利,同时引导机构投资者长期持有。同时,监管已同步出台系列组合拳 (如规范定制债基、规范分红、提高赎回交收款效率等),多管齐下筑牢债市稳定防线。
针对指数型基金,充分考虑其以个人投资者为主、助力权益投资发展的积极作用,为满足大众投资需求,允许管理人对个人投资者持有满 7 日的赎回费进行灵活安排。
「债券型、指数型基金是公募基金产品的重要类型,也是机构投资者重要的流动性管理工具。」 易方达财富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规定对债券型、指数型基金赎回费的改革优化,既充分体现了监管对市场意见与呼声的重视,也彰显出兼具鼓励行业发展与以投资者为中心的政策温度。
费率 「直降」,让利 「直给」
改革最直接的感受,就是投资成本大幅降低。据悉,《规定》 合理调降各类产品的认 (申) 购费、销售服务费,全行业销售费用整体降幅达 34%,预计每年为投资者节省约 300 亿元。这是真金白银的实惠,落到每一位投资人的口袋。举例来看,对于销售服务费率为 0。25%/年的货币市场基金,降费后投资者持有 10000 元每年可降低投资成本 10 元 (降费前 25 元、降费后 15 元); 对于认购费率为 1.5% 的主动偏股型基金,降费后投资者认购 10000 元可降低投资成本 70 元 (降费前 150 元、降费后 80 元,不考虑打折因素)。
自 2023 年 7 月公募基金费率改革工作启动以来,证监会以 「基金管理人-证券公司-销售机构」 为路径,分阶段推进改革,前两阶段成效显著,为第三阶段销售费率改革的落地奠定了坚实基础。
据悉,2023 年,第一阶段 「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 的改革举措落地,每年为投资者让利约 140 亿元;2024 年,第二阶段 「降低证券交易佣金费率」 的改革举措落地,每年为投资者让利约 70 亿元。三个阶段降费工作全部完成后,预计每年为投资者节省 510 亿元投资成本,公募行业综合费率水平下降近 20%,改革成效显著。
编辑:胡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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