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期货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吕双梅)1 月 9 日,郑商所发布公告,对 《郑州商品交易所棉花期货业务细则》(下称 《细则》) 进行修订。此次修订主要涉及引用的国家标准编号和棉花公证检验制度名称的更新,旨在使棉花期货合约规则与现货市场最新要求保持同步,进一步促进棉花期货市场功能发挥。新修订的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公告,本次修订主要围绕两个方面展开:一是更新引用的国家标准编号,将基准交割品引用的标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棉花 第 1 部分:锯齿加工细绒棉》(GB 1103.1-2012) 更新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棉花 第 1 部分:锯齿加工细绒棉》(GB 1103.1-2023),确保期货交割标准与现货市场流通使用的国家标准保持一致。二是更新棉花公证检验制度的相关文件名称,将原引用的 《期货交割棉公证检验实施办法 (暂行)》 更新为 《棉花质量公证检验实施暂行办法》 和 《期货交割棉质量公证检验工作规程》,与现行有效的棉花公证检验管理体系衔接。
据期货日报记者了解,在棉花国家标准及相关公证检验管理文件更新后,郑商所第一时间开展了深入调研和论证工作,并在广泛征求棉花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本次 《细则》 修订。本次修订并未对棉花期货的交易、交割核心体系做出实质性改变,对市场运行影响较小。通过及时更新规则,将使棉花期货合约更加贴近现货市场实际,有助于提升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精准性,促进棉花期货价格发现和套期保值功能的有效发挥。
市场人士对此反响积极。河南同舟棉业交易管理部总经理符如建表示,棉花期货上市 20 余年来,在帮助棉花产业链企业规避价格风险、锁定经营利润等方面效果显著。此次棉花合约规则修订紧跟现货市场相关制度变化,使棉花期货更贴近现货市场实际,有助于产业企业更好地利用期货工具稳定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