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期货日报】
本报讯 上期所 29 日发布公告称,当日,一名客户在相关合约上自成交第 3 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该客户交易行为违反 《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 第 12 条之规定,交易所决定对其在相应品种上采取限制开仓的监管措施。
公告还称,当日,1 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在相关合约上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量超限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该客户交易行为违反 《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 第 16 条之规定,交易所决定对其在相应合约上采取限制开仓的监管措施。
同一天,上期所还发布通知称,近期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价格波动较大。临近春节,请各有关单位采取有力措施,强化交易行为合规管理,提示投资者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理性投资,共同维护市场平稳运行。(齐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