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日前印发 《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宣布建立与基金业绩表现挂钩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机制。有公募人士指出,公募基金与业绩挂钩的收费模式近年来经历了从单一到多元的创新发展,其核心逻辑是通过 「收益达标多收、业绩未达少收」 的机制,实现管理人与投资者利益的深度绑定。
每经记者|李娜 每经编辑|赵云
5 月 7 日,证监会发布 《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其中对公募基金浮动管理费收取机制提出最新要求。
方案提到:「如持有期间产品实际业绩表现符合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基准档费率;明显低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低档费率;显著超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升档费率。」
有公募人士对 《每日经济新闻》 记者指出,公募基金与业绩挂钩的收费模式近年来经历了从单一到多元的创新发展,其核心逻辑是通过 「收益达标多收、业绩未达少收」 的机制,实现管理人与投资者利益的深度绑定。
减少基金公司 「旱涝保收」 现象
证监会关于建立与基金业绩表现挂钩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机制的表态,涵盖了实施对象、费率分档规则、投资者持有期要求和实施计划。
具体来看,对新设立的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大力推行基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模式。如持有期间产品实际业绩表现符合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基准档费率;明显低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低档费率;显著超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升档费率。
与此同时,浮动费率的适用需满足一定持有期要求,具体持有期标准尚未明确,但政策强调根据投资者持有期间的产品表现差异化收费。
此外,在未来一年内,引导管理规模居前的行业头部机构发行此类基金数量不低于其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发行数量的 60%;试行一年后,及时开展评估,并予以优化完善,逐步全面推开。
沪上某公募基金向记者表示:「若业绩明显低于比较基准,管理费将下调至低档费率,减少基金公司 『旱涝保收』 现象。若业绩显著超越基准,可适用升档费率,激励基金公司提升投资能力。」
挂钩基准业绩是主流
自 2013 年公募基金开启浮动费率探索以来,行业创新持续深化。Wind 数据显示,截至 2025 年 5 月 7 日,全市场合计有 249 只浮动管理费基金 (A/B/C 类份额分开计算),形成三类主要收费模式:
第一种就是规模挂钩型,管理费随管理规模动态调整,典型产品如招商精选企业、富国核心优势、华夏信兴回报,通过规模区间划分设定不同费率,鼓励管理人优化规模管理。
第二种是持有期挂钩型,共有 27 只产品,这类基金费率与投资者持有时间挂钩,例如易方达平衡视野、广发睿杰精选等产品,持有满一定期限可享受费率优惠,最长持有期对应最低管理费率,引导长期投资;
最后一种是业绩挂钩型,也是当前的主流,占比将近九成。管理费与基金业绩直接关联。
该类型产品覆盖债券型、偏股混合型、灵活配置型、股票型、REITs、股票多空策略等全类别,通过设定业绩比较基准 (如沪深 300 指数、债券指数等),实现 「收益达标多收、业绩未达少收或不收」 的浮动机制。
回顾历史,2017 年 6 月 6 日,《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收取浮动管理费指引 (初稿)》 下发并征求意见。根据该指引,浮动管理费基金按照收费模式分为两种:一种是 「支点式」 上下浮动管理费基金,当基金业绩表现高于业绩比较基准时,管理费向上浮动;反之则管理费率向下浮动;第二种是提取 「业绩报酬」 浮动管理费基金,当基金的业绩超越预先设定的基准时,按照超额收益的一定比例收取附加管理费。
比如东方红产业升级混合型基金,采取的就是前一种收费模式。招募说明书显示,该基金合同生效满一年后的每个季度对日,根据基金在该日之前一年 (不含该日) 的收益率分档收取。若过去一年收益率为负且低于-5%,则暂停收取管理费;收益率为-5% 至 8% 时,管理费率为 1.5%;收益率超过 8% 时,管理费率为 2.5%。今年 3 月 6 日, 该基金发布公告,本季度对日前一年,即 2024 年 3 月 6 日 (含) 至 2025 年 3 月 6 日 (不含) 的收益率 R 为-9.67%,依据基金合同约定的管理费计提标准,本季度对日区间适用的管理费率为 0%。
2019 年 12 月,首批 6 只逐笔计提业绩报酬的浮动费率基金成立,分别由华安基金、华泰柏瑞、国泰基金、富国基金、中欧基金、兴全基金六家公募发行。这些基金的基础管理费率均为 0.8%,业绩报酬计提规则相同,即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单笔份额在其持有期间的年化收益率超过 8% 的业绩报酬计提基准时,将按照超过业绩报酬计提基准部分的 20% 提取业绩报酬。
有公募基金人士指出,公募基金与业绩挂钩的收费模式近年来经历了从单一到多元的创新发展,其核心逻辑是通过 「收益达标多收、业绩未达少收」 的机制,实现管理人与投资者利益的深度绑定。
展望未来,随着 《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的落地,基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分档模式将进一步普及。毫无疑问的是,相关政策的落实将有助于引导基金公司和基金经理更加关注长期投资收益,注重投研能力建设和风险管理,提升整个行业的投资管理水平,促进公募基金行业从 「规模驱动」 向 「能力驱动」 转变,实现高质量发展。基金公司在更加注重产品业绩表现的同时,也会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行业内的优胜劣汰,优化行业竞争格局。
另有基金研究人士指出,需要明确的是,基金费率仅仅是投资决策中的一个参考维度。即便基金采用浮动费率机制,将投资者与管理人的利益紧密相连,若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能力不足,也难以取得理想的业绩表现。
因此,在选择基金产品时,投资者应当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出发,综合考量基金管理公司实力、基金经理投资能力、产品投资风格以及费率结构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且审慎的分析,从而做出更为科学合理的投资选择。
文章转载自 每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