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等 6 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涉及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优化调整工作,近日各家银行都出了公告。
一方面,在利率定价机制安排方面,各家银行不再区分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每位客户商贷的具体利率水平,将根据上海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要求,并结合银行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
也就是说,以后在上海再买房,就不是按首套二套来确定利率了,而是根据每个银行和每个客户的具体差别,来差异化合理定价。当然,由于自律机制的存在,这个利率也不会低得离谱,目前估计是在 3.05% 基础上微调。有近日购买二套房的购房者表示,已享受到 3.09% 的利率。
另一方面,部分第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将会触发存量房贷利率常态化调整,这个情况就有些复杂了,有哪些已经买过第二套房的可以享受到呢?
我们来看一下银行的官方说法——
存量房贷利率加点值高于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 30BP 的,可申请调整加点值,重新约定的加点值不低于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 30BP。具体加点值根据市场供求、客户资信情况、贷款担保变化等因素确定。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该利率对应季度内各月 5 年期以上 LPR 的算术平均值。
是不是完全看不懂?接下来我们一步一步来解释一下这段 「天书」(不想学习可以直接拉到最后看结果)。
这里要搞清楚上面两个概念:
一是存量房贷利率加点值,这个其实就是 「LPR+X」 后面的这个 X 数值,也就是多少 BP。这个 X 可能是正的,也可能是负的。目前所有的房贷利率,都是由 LPR 加减 BP 得出,每个城市不同。比如上海之前的首套房利率,即 3.50%-45BP=3.05%,这里的 X 就是-45BP。
二是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需要用公式来计算。这个数值=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减去」 该利率对应季度内各月 5 年期以上 LPR 的算术平均值。
再把这个公式拆解:首先,上季度,也就是第二季度,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是 3.09%。其次,二季度对应的 4 月、5 月和 6 月的 「5 年期以上 LPR」,分别是 3.60%、3.50% 和 3.50%,那么由此算出来的平均值就是 3.53%。
这样我们就算出了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即 3.09%-3.53%,等于-44BP,是一个负值。
这时我们再回头看前文,存量房贷利率加点值高于 「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 30BP 的」,可以申请调整。也就是说 X 高于 「-44BP 加 30BP」,即高于-14BP,就可以申请调低利率。
到此就可以得出结论,只要你的房贷利率加的 X 高于-14BP(注意是负值),按照目前的 LPR(3.50%) 计算,也就是利率高于 3.36%(3.50%-14BP),就可以申请调低自己的利率。
尽管银行都宣称自 2025 年 9 月 1 日起,符合条件的客户可以在手机银行操作,但这两天已经有网友操作申请成功。
(上观新闻)
文章转载自 东方财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