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张锦河
9 月 5 日消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显示,近日,尚选电子商务 (江苏) 有限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被新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 3 万元。
主要违法事实为当事人在抖音平台网店发布虚假宣传广告,广告费用无法计算。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 30000 元。
天眼查显示,尚选电子商务 (江苏) 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1 年,注册资本 1000 万人民币,实缴资本 50 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姚进,由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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