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24 日盘后,ST 宏达发布人事任免公告,董事长与总经理职位对调,原董事长黄俊任公司总经理,而原总经理徐国兴任公司董事长并兼任法定代表人,此举使公司摆脱了法定代表人是 「失信被执行人」 的尴尬。公司实控人已变更为创始人之子朱恩伟。此前,因有待执行款项未能如期支付,导致公司因相关纠纷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每经记者|黄海 每经编辑|张海妮
9 月 24 日盘后,ST 宏达 (002211.SZ,股价 3.39 元,市值 14.66 亿元,以下简称宏达新材) 披露了人事任免公告,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进行了 「身份对调」。其中,原董事长黄俊任公司总经理,而原总经理徐国兴任公司董事长。
值得注意的是,徐国兴除接任董事长外,还将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此前,黄俊在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曾被法院列为 「失信被执行人」。此番更替后,公司也将摆脱法定代表人是 「失信被执行人」 的尴尬。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更换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前,宏达新材的实控人已从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江苏伟伦) 变更为上市公司创始人之子朱恩伟,江苏伟伦曾因虚开发票及单位行贿罪被罚款。
上市公司成为失信被执行人
今年 5 月,公司公告,因有待执行款项未能如期支付,导致公司因相关纠纷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具体事件可以追溯到 2023 年 6 月。当月,公司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送达的 《到期债务履行通知书》。在上海澳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澳银投资) 与上海鸿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鸿孜) 合同纠纷一案中,澳银投资对公司申请代位追偿,要求公司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履行对上海鸿孜 4221.76 万元的到期债务。
案件经过两次审理,今年 3 月,宏达新材收到法院送达的 《执行通知书》,责令公司给付申请执行人澳银投资 848.5 万元及其他款项。
今年 7 月,公司再发公告,称收到法院执行裁定,将拍卖公司名下东莞新东方科技有限公司 1200 万元的股权份额。
提及影响及应对措施,宏达新材表示,依据已有材料,公司前任控股股东引入专网通信业务,给上市公司造成巨额损失,但由于上述案件涉案人员所属刑事案件尚未办结,公司暂时无法启动民事索赔程序。公司认为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债权债务应在刑事案件结案后统筹处理,已委托上海卓隽律师事务所协助处理该案件相关事项,并积极向相关司法机关主张权利。
上半年亏损逾 900 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宏达新材成立于 1992 年,于 2008 年在深交所上市,是国内较早涉足高温硅橡胶的企业之一。
此前,宏达新材曾因涉 「专网通信」 案被证监会处罚。2022 年 1 月,公司接到证监会 《立案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同年 12 月,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涉嫌违规事项包括,涉嫌未按照规定披露实际控制人、涉嫌 2019 年至 2020 年年度报告虚增收入及利润、涉嫌 2020 年年报未计提商誉减值、虚增利润等。
随后,宏达新材业绩 「变脸」,2023 年和 2024 年归母净利润连续亏损。
2025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收 2.11 亿元,同比增长 87.39%;归母净利润为-929.72 万元,同比减亏 37.10%。
对于营收增长,公司在公告中解释称,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新增新东诚拓展华东市场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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