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段炼
「少在这儿夸大其词,还要封我的号?你算老几啊!」10 月 20 日,网友樊女士向潮新闻记者提供了多段与抖音平台粉丝近千万的短视频博主 「小影夫妇」 的对话视频,「对方态度颇为嚣张,觉得偷税不是一件大事。」 樊女士说道。
此前,樊女士与其他 22 名举报人于 2020 年 9 月,就 「小影夫妇」 名下及关联公司涉嫌偷税、漏税的问题,向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进行反映。近日,该问题已获相关部门证实,上述公司确实存在偷税行为。
「找各种理由不开发票,
所以感觉她们税务上有问题」
据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樊女士介绍,该主播在抖音上用的名字是 「小影夫妇」,丈夫是黑龙江的,女方是安徽的,两人在佛山定居,抖音粉丝数量有近千万。
樊女士承认以前是小影夫妇的粉丝,「我以前不认识她,疫情期间在家刷抖音才刷到她,那时候抖音天天给推送。他们卖的是全品,什么都卖。她主要是卖以她自己名字命名的御影护肤品和咖啡,她宣传说是她自己研究生产的,但是我认为她没有研发团队。」
樊女士告诉记者,「她推荐的护肤品,我用后过敏,还卖保质期 36 年的贵妇膏,她说是珍珠粉,可以养肤护肤美白,一般护肤品保质也就 3 年,我都有截图。」

樊女士解释举报的原委,「2022 年,我买过底裤、牛仔裤、面膜、藕粉,我当时买了可多了。跟她要发票,她就是找各种理由不开,最后是没办法才给补开了免税发票,所以我们感觉他们税务上有问题。」
樊女士表示:「我们买他们家的东西,但是他们卖给我们不给开发票,东西还不好,所以我们这些消费者就搜集他们店铺的证据,2022 年 9 月举报到税务局。」
「我们举报后,他们就把以前的一些店铺注销了,用家人朋友的名义又注册了好多个,他们一直在换店铺。」

被追缴并罚款超 2300 万元
直播时嚣张回应:没有任何影响
「小影夫妇」 当前在抖音平台拥有粉丝 934.5 万,账号实名认证为丁影影。她于 2019 年 5 月 28 日成为自媒体创作者并开始发布作品。2020 年时有公开报道称,「小影夫妇」 是直播带货领域的头部主播,其丈夫邹德臣创立了广州金臣丽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据潮新闻,樊女士介绍,今年 10 月 16 日,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告知他们已经调查结束,且出具了正式结果。
根据樊女士提供的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稽查局税收违法行为查处结果告知书》 显示,樊女士检举主要内容为丁影影、邹德臣 (即 「小影夫妇」) 存在涉税违法行为,经查,对佛山市金臣丽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 13 个纳税人依法查处,合计追缴税费 17,824,796.59 元,罚款 5,973,287.46 元,并附有 《丁影影、邹德臣检举事项查处结果明细表》。

记者在附件中注意到,被查处的 13 个纳税主体中多家涉及偷税,且多家公司与邹德艳、邹金成、丁振海有关。其中,以邹德艳为法定代表人的佛山市金臣丽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被查补税费合计 593 万余元。天眼查公开信息显示,丁影影与邹德臣曾为该企业股东。
然而,在收到处罚结果通知书后,樊女士和其他举报者都曾前往 「小影夫妇」 的直播间质问偷税问题,「小影表现得很嚣张,不仅说没有一个达人的税是规范的,这些头部主播都补税了,甚至还扬言此事对她没有任何影响。」
樊女士表示:「税务局说她主账号补缴了一部分,其他的都还没有补缴完结。补缴完结的话,会打电话让我们领奖金。我说我们 23 个实名举报人都不是冲着奖金去的,我们只是觉得他们天天在网上卖东西害人,我们不要这个奖励,我们希望媒体曝光。」

国家税务总局:网络直播从业人员
应自觉增强依法纳税意识
今年 9 月,国家税务总局曾公布一批网络主播和 MCN 机构税务违法被查处的案例。国家税务总局表示,依法纳税是每一个经营主体的法定义务。MCN 机构应按照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 要求,报送网络主播及合作方涉税信息,并认真履行纳税义务和代扣代缴义务,做到合规经营、诚信纳税。网络直播从业人员应自觉增强依法纳税意识,坚持合规经营。税务部门始终坚持依法治税,在持续优化税费服务的同时,依法依规查处各类涉税违法行为,引导行业长期规范健康发展,积极营造法治公平税收营商环境,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据中国税务报报道,在直播行业蓬勃发展的当下,网络主播成为备受瞩目的焦点群体。他们活跃于直播带货、娱乐互动等多元舞台,吸引了大批粉丝,拥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然而,一些网络主播却在高收入和粉丝的追捧下迷失了方向,心存侥幸,铤而走险。
湘潭大学法学部教授王霞指出,部分网络主播存在隐匿收入的错误认知,有的通过私人账户收取打赏、佣金,隐瞒真实收入;有的注册个体工商户,通过乔装打扮、隐匿收入伪装成小规模纳税人进行虚假申报;还有的与 MCN 机构串通,少缴不缴税款。这些行为不仅导致国家税款流失,还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严重影响了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税务部门持续对网络主播偷逃税进行依法查处并曝光,既是对违法者的一种警示,也是对守法经营者的最好保护,让每个经营主体都能在公平的赛道上竞争;同时,更是对平台经济的治理和规范,有利于持续致力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网络经济绝非 『法外之地』。依法诚信纳税,是每一个经营主体、每一位网络主播必须履行的基本法律义务,是其对社会应尽的责任,也是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蓬勃发展的直播带货等新业态在创造巨大经济价值的同时,也必须被纳入规范、健康的法治轨道。今年 6 月 20 日,国务院出台了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以下简称 《规定》),既促进平台经营者依法纳税、合规经营,又引导平台与平台之间、商户与商户之间、线上与线下之间更公平竞争,为线上平台经济与线下实体经济 『两个市场』 更好发展提供积极支持。」 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岩表示。
李岩认为,平台内经营者应主动学习税法、遵守税法、敬畏税法,监管部门还要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营造法治、公平、透明的税收环境,让平台在法治的轨道上行稳致远。
编辑|段炼 杜恒峰
校对|何小桃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潮新闻、华商报大风新闻、国家税务总局、中国税务报、公开资料等
文章转载自 每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