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对小米汽车购车定金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小米汽车 「未验车即需 7 日内付尾款,否则没收定金」 的格式条款无效,要求小米相关公司双倍返还定金 10000 元。法院认为小米海口公司行为加重消费者义务、限制核验权利,且与官方宣传不一致。此判例为汽车销售行业,特别是 「先订后产」 模式划下法治红线。
每经编辑|张锦河
近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小米汽车购车定金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小米汽车 《购买协议》 中 「未验车即需 7 日内付尾款,否则没收定金」 的格式条款无效,要求小米相关公司向消费者双倍返还定金共计 10000 元。
这起全国首例针对小米汽车 「未交车催收尾款」 的司法判例,为快速发展的汽车销售行业,特别是 「先订后产」 新模式划下了明确的法治红线。
未交车顾客被催尾款,否则不退定金
据红星资本局,11 月 22 日,记者获取了该案的判决书,根据判决书内容梳理了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
经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24 年 7 月 19 日,李女士 (化名) 试驾后决定购买一辆318900 元的霞光紫 SU7 Max,并通过小米汽车 APP 交付 5000 元定金,该款项由小米景明科技有限公司收取。
支付定金后,海口小米景明科技有限公司 (下称 「小米海口公司」) 的工作人员把李女士拉入相关微信群。2024 年 10 月 16 日,该工作人员告知李女士,其订购的车辆预计在当月 24 日到店,到店整备完成后,将提前与李女士预约具体提车时间。此后,李女士表示资金不足,希望安排顺延提车。
2024 年 10 月 22 日,该工作人员表示,顺延提车将重新排产,李女士表示确定安排顺延。
当天,该工作人员发送暂缓排产信息,并告知李女士:自支付定金之日起 360 日 (订单有效期) 内,可以随时申请排产,一旦排产订单不可取消;超过订单有效期 (360 日) 车辆将不再安排排产,视为李女士单方违约,购车合同将自动解除,定金将不予退还。
同时,李女士被告知车辆将自双方确定的申请排产之日起,按照新交付周期重新计算排队生产。
2024 年 12 月 4 日,上述工作人员向李女士发送信息,要求她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 7 个自然日内,支付完毕全部 313900 元购车尾款,否则李女士的订单将被取消,定金不予退还。
李女士对此提出异议,该工作人员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回复称,车辆余款支付并不因为车辆暂缓排产而受影响,购买协议中明确约定 「自您收到车辆余款支付通知之日起七个自然日内支付全部剩余余款」。
2024 年 12 月 16 日,该工作人员再向李女士发送信息称,李女士至今仍未支付尾款,已构成违约。公司有权取消订单并终止购车协议,且定金不再退回。
2025 年 2 月 21 日,该工作人员告知李女士称车辆已于 2024 年 10 月完成生产下线,后续未完成支付,订单已取消。
此后,李女士要求退还定金未果,她通过市民服务热线进行反映,经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现场沟通未果。
法院还查明,2024 年 5 月 1 日,小米汽车发布第 34 集答网友问,针对 「是否支持验车后再支付尾款」 的问题,其答复:「当然可以!小米支持验车后付尾款。」

法院判了:小米海口公司双倍返还购车定金 10000 元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认为,李女士通过实地试驾,通过 APP 支付购车定金 5000 元,小米海口公司工作人员与她就车辆型号、颜色、轮毂尺寸、价格进行明确,李女士与小米海口公司就购买小米 SU7 Max 车辆成立买卖合同关系。
小米海口公司依据格式条款,要求消费者在未验车、未交付的情况下,在收到通知付款后 7 日内支付尾款,逾期则取消订单且不退还定金,该行为实质上加重消费者的付款义务,同时变相限制了其对车辆质量进行核验的主要权利,存在关于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法院认为,小米汽车官方明确答复网友 「支持验车后付尾款」,该官方答复构成消费者订立合同的重要信赖基础。小米海口公司坚持要求原告限期付款后才能排产,否则取消订单并没收定金,其行为与小米汽车公司的宣传不一致,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实质性剥夺了原告作为消费者验车权利、加重付款义务。故 《小米汽车购买协议》 中相关格式条款,符合 「不公平、不合理」 要件,应认定无效。
另外,法院还认为,李女士支付定金后,因资金不足请求车辆延后生产,经与小米海口公司协商一致,同意原订单有效期为自支付定金之日起 360 日内,李女士在订单有效期内可以随时联系小米汽车交付专员申请排产。
根据双方达成的上述意见,李女士在支付定金后的 360 日内均可通知小米汽车安排下线生产,在李女士未通知排产的情况下,小米汽车不应主动为李女士排产。李女士申请延后排产,不会对小米汽车的生产造成不利影响。小米海口公司在与李女士就车辆延后排产达成合意后,在李女士未通知排产的情况下对她订购的车辆主动安排下线生产并要求原告一次性付清购车尾款,已经违反了双方的达成的补充约定,已构成违约。
最终,该法院判决:小米海口公司须于该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向李女士双倍返还购车定金 10000 元;小米景明科技有限公司应对小米海口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汽车预售模式与行业乱象
值得关注的是,小米汽车 「未交车先催全款」 的做法在汽车消费领域并不多见。
汽车品牌普遍遵循 「车辆到店→消费者验车→支付尾款→完成交付」 的流程,这一惯例建立在长期市场实践基础上,也有效保障了交易公平。
《中国汽车报》 的报道称:尽管预售模式具有显著优势,但近年来行业暴露出的问题也揭示了其潜藏的多重风险。首当其冲的是数据泡沫引发的市场乱象。部分车企为制造 「爆款」 假象,将可退的小订数据等同于实际订单进行宣传,导致行业数据失真。其次,交付延迟与实车不符是预售模式中最突出的消费纠纷点。受供应链波动、产能不足等因素影响,部分车企难以兑现预售时承诺的交付周期。更严重的是,部分车企在预售宣传中夸大产品性能,实车交付时却出现配置缩水、续驶里程虚标等问题。销量是水到渠成的结果,短期更应关注用户满意度,而非盲目追求订单数字,预售模式应以用户价值为核心,而非营销噱头。提升履约能力与服务质量,是预售模式行稳致远的基础。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红星资本局、中国汽车报、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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