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12 月 15 日消息,根据有关规定,经受理、审查、公示等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附条件许可了两家汽车企业提交的搭载 L3 级有条件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申请。
两家汽车企业分别为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和北汽蓝谷麦格纳汽车有限公司。
从获得准入许可的两款 L3 级自动驾驶车型产品来看,一是长安牌 SC7000AAARBEV 型纯电动轿车,可以实现在交通拥堵环境下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单车道内的自动驾驶功能 (最高车速 50km/h),目前该功能仅限在重庆市内环快速路、新内环快速路 (高滩岩立交—赖家桥立交) 及渝都大道 (人和立交—机场立交) 等路段开启。
二是极狐牌 BJ7001A61NBEV 型纯电动轿车,可以实现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单车道内的自动驾驶功能 (最高车速 80km/h),目前该功能仅限在北京市京台高速 (大兴区旧宫新桥—机场北线高速)、机场北线高速 (大渠南桥—大兴机场高速) 及大兴机场高速 (南六环—机场北线高速) 等路段开启。
21 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北汽集团获悉,正式获批工业和信息化部自动驾驶车型产品准入许可的产品为北汽集团旗下极狐阿尔法 S(L3 版),该车搭载了包含 3 颗激光雷达在内的 34 颗高性能传感器,实现了对车辆周围 360 度全方位的环境感知覆盖,并借鉴了航空领域成熟且严苛的安全设计理念,在感知、决策、转向、制动、通信、电源、定位等方面,实现了全链路安全冗余备份。
北方工业大学汽车产业创新研究中心主任纪雪洪对 21 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从过去的 L2 进入到 L3,这一消息意味着自动驾驶迎来重要进展,之前 L3 主要是进行测试、允许练习,现在是正式上路,这是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
纪雪洪表示,从今天的消息来看,目前的获得许可的 L3 车型主要应用于城市快速路和高速公路,车辆限速 50km/h 或者 80km/h,主要限定在相对简单的路况下行驶,「自动驾驶相关技术刚开始发展,一方面要为自动驾驶创造条件,另一方面还需审慎推进,避免产生大的负面影响、反而阻碍技术发展」。
纪雪洪表示,L3 级自动驾驶系统的运行离不开 Operational Design Domains(设计运行域,以下简称 「ODD」) 的限制,主要是指道路条件、天气条件和交通条件等的限定,目前 ODD 的限定范围相对严苛,以后还会不断调整放松。
据了解,下一步,两款车型将由重庆长安车联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出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两家使用主体在上述区域内开展上路通行试点。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联合有关部门及地方主管部门加强车辆运行监测和安全保障,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健全智能网联汽车准入管理和标准法规体系,推动我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 《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取得准入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在限定区域内开展上路通行试点。试点使用主体应当按规定为车辆购买保险,申请办理注册登记,监测车辆运行状态,加强车辆运行安全保障。在车辆注册登记前,申请试点使用主体变更的,应当按照要求补充提交材料。使用车辆从事运输经营的,还应当具备相应业务类别的运营资质并满足运营管理要求。
《通知》 显示,试点期间,车辆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涉嫌安全隐患,试点汽车生产企业或使用主体有未履行安全责任和网络安全、数据安全、无线电安全保护义务等情形,应当暂停试点并整改。车辆自动驾驶系统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无法消除,试点汽车生产企业、试点使用主体相关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无法保障试点实施等情形,应当退出试点。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及时对车辆运行情况进行评估,优化调整产品准入许可、通行范围和经营范围,并根据产业和技术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完善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实施指南相关内容。

(21 世纪经济报道)
文章转载自东方财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