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证券报
12 月 24 日晚,人形机器人龙头股优必选(09880.HK) 公告,拟以 「协议转让+要约收购」 的组合方式共收购深交所上市公司锋龙股份约 43% 的股份。

图片来源:公司公告
同日晚间,锋龙股份发布公告称,诚锋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董剑刚、宁波锋驰投资有限公司、厉彩霞与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12 月 24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后者将受让 6552.99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锋龙股份总股本的 29.99%,每股转让价格为 17.72 元,交易总对价达 11.61 亿元。

图片来源:公司公告
在协议转让完成后,优必选及/或其指定主体将进一步向公司除受让方外的全体股东发起部分要约收购,拟收购股份数量为 284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02%。为保障要约收购顺利推进,转让方已作出不可撤销承诺:将合计持有的 2842.76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占总股本 13.01%) 有效申报预受要约,且自股份过户登记日起,放弃该部分预受要约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锋龙股份公告显示,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及表决权放弃后,优必选将拥有上市公司 29.99% 的股份及该等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由诚锋投资变更为优必选,实际控制人由董剑刚变更为周剑。
锋龙股份股票 12 月 17 日涨停。当日晚间,公司披露了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 12 月 18 日开市起停牌。根据最新公告,公司股票自 12 月 25 日开市起复牌。
业绩承诺方面,交易双方设置明确的 「保障+激励」 机制。转让方承诺,锋龙股份 2025 年归母净利润及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 2025 年三季报披露数据;2026 年—2028 年上述两项利润指标分别不低于 1000 万元、1500 万元、2000 万元,三年累计不低于 4500 万元。若未达标,转让方将按约定进行补偿;若累计利润超额完成,超额部分的 20% 将作为奖励发放给公司现有业务团队。
对于本次收购的战略意图,优必选表示,这是公司完善产业链布局、强化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公告明确,优必选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锋龙股份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资产调整或重组上市的计划,交易完成后公司仍以原有业务为主。未来,优必选将依托自身在人形机器人领域的技术优势与商业化经验,结合锋龙股份的制造与供应链能力,深化产业协同,推动人形机器人技术的产业化落地。
公开资料显示,优必选成立于 2012 年,2023 年 12 月 29 日在港交所挂牌上市,是国内机器人领域头部企业,专注于人形机器人创新及智能服务机器人解决方案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财务数据显示,公司仍处于亏损状态,2024 年净利润为-11.60 亿元,但公司总资产持续增长,2024 年末达 51.34 亿元。
今年以来,优必选聚焦工业人形机器人落地应用及量产交付,已累计斩获近 14 亿元人形机器人订单。2025 年 11 月,工业人形机器人 Walker S2 开启量产交付,首批数百台已投入汽车制造、智能制造、智慧物流等产业一线;当前 Walker S2 月产能已超 300 台,预期全年交付量超 500 台,2026 年产能计划提升至 10000 台,产业化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大。

(中国证券报)
文章转载自东方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