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期货日报】
具体内容
2 月 20 日,美国最高法院裁定,特朗普政府依据 IEEPA 征收的 「对等关税」 以及以打击芬太尼走私为名实施的关税措施缺乏明确法律授权。这意味着特朗普 2025 年 4 月 2 日公布的各项关税措施失效。
美国最高法院裁决公布后,特朗普政府迅速采取行动,启动其他三项关税工具。
一是 「122 关税」:在美国最高法院裁决公布当日,特朗普签署一项行政令,依据美国 《1974 年贸易法》 第 122 条,在目前已经征收的常规关税基础上,额外对全球输美商品加征 10% 的关税,自 2 月 24 日起生效,为期 150 天。特朗普此后宣称将把税率进一步提升至 15%。
二是 「301 关税」:在美国最高法院裁决公布当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表声明,将根据 《1974 年贸易法》 第 301 条的规定,启动涵盖大多数贸易伙伴的多项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包含关税在内的应对措施。
三是 「232 关税」:2 月 23 日,美国方面消息称,特朗普政府正在考虑根据 《1962 年贸易扩展法》 第 232 条,对大型电池、生铁与铁质配件、塑料管材、工业化学品以及电网和电信设备等行业征收关税。
整体上看,此次美国取消对全球加征的、覆盖所有商品的 「IEEPA 关税」,短期内由 「122 关税」 临时接力,而有效期限更长的 「301 关税」 和 「232 关税」 已经开启了准备工作。
后续演变
虽然特朗普政府启动了三项不同的关税工具以替代 「IEEPA 关税」,但这三种关税工具均存在问题,最终税率可能较此前的 「IEEPA 关税」 有所下降。具体来看,未来美国对外关税可能有如下演变方式。
一是 「122 关税」 无限续期。作为与 「IEEPA 关税」 一样覆盖所有进口商品的 「122 关税」,是特朗普政府最希望使用的替代型关税工具。「122 关税」 最长期限仅为 150 天,这使得展期问题成为其发挥效果的主要阻碍。「122 关税」 可能存在两种展期路径:一是国会授权延期,二是临近到期取消前次 「122 关税」 并启动新一轮关税措施。上述两种展期路径均存在问题。前者主要阻碍在于美国国会内部对全面关税的认同度不高,延期的可能性较低;后者阻碍在于 《1974 年贸易法》 第 122 条允许总统暂时征收关税或配额,以解决 「巨大的、严重的美国国际收支逆差」 或某些其他根本性的国际支付问题,美国国际收支逆差是长期存在的问题而非短期问题,这使得 「122 关税」 可能面临与 「IEEPA 关税」 一样的情形,或被法院裁定违法。
二是实施 「232 关税」+「301 关税」 组合。「232 关税」 与 「301 关税」 一样,在走完调查流程后,由美国政府启动相关关税措施。但两者相对全面征收的关税均存在覆盖面问题:「232 关税」 仅针对与美国国家安全相关的特定领域商品实施,而 「301 关税」 仅针对面临调查的特定国家的特定商品实施。因此,虽然两者实施期限较长且可以组合使用,但实际效果弱于 「IEEPA 关税」 和 「122 关税」。
三是按照双边贸易协定征税。实际上,「IEEPA 关税」 自诞生之初就有明显的 「以打促谈」 色彩。特朗普 2025 年 4 月 2 日宣布加征 「IEEPA 关税」,4 月 9 日又决定暂停实施 90 天。随后,特朗普表示,只会对未能与美国达成贸易协议的国家重新加征关税。9 月 5 日,特朗普表示,在贸易伙伴与美国签订框架协议或最终协议后,美国会调整、取消或降低针对该贸易伙伴的 「IEEPA 关税」 或 「232 关税」。此后,美国与近 20 个贸易伙伴签订了框架协议或正式协议。因此,无论是 「122 关税」 的续期还是实施 「232 关税」+「301 关税」 组合,最终多数国家和地区输美商品关税税率可能会被与美国签订的双边贸易协定规定的税率所取代。
总的来看,2 月 24 日开始实施的 「122 关税」 到期后,美国关税政策可能迎来 「122 关税」 的无限续期与 「232 关税」+「301 关税」 组合两种情形。「122 关税」 面临国会分歧和诉讼,续期难度可能较大,而 「232 关税」+「301 关税」 组合很难达到此前 「IEEPA 关税」 和 「122 关税」 的普遍性效果。往后看,无论全面关税还是特定关税,可能都是特朗普政府 「以打促谈」 的手段,最终可能指向按照有关国家和地区与美国签订的双边贸易协定征税。
未来影响
短期来看,「122 关税」 实施可能使多数国家和地区迎来输美商品税率的降低。此前,多数国家和地区被美国加征的关税整体上等于或高于 15%,即便特朗普政府最终将 「122 关税」 税率提升至 15% 的上限,多数国家和地区输美商品税率也会降低。
长期来看,与美国签订的双边贸易协定更为关键。「122 关税」 无限续期的难度较大,美国在本次 「122 关税」 到期后实行 「232 关税」+「301 关税」 组合的概率较高。但以上几种关税的实施可能都是为促进贸易伙伴与美国签订双边贸易协定服务,此前已经有部分国家和地区与美国签订了贸易与投资协定,其中不仅包含新的关税税率,还包括对美投资、对美采购、市场开放、供应链合作等方面内容,而对美投资采购等方面内容可能更为特朗普政府所关注。
目前,已经有近 20 个国家和地区与美国签订了框架协议或正式协议,其中多数国家和地区输美商品税率被定在了 15%。虽然 「122 关税」 税率的降低导致美国似乎缺少谈判筹码让其他国家和地区接受 15% 的关税以及投资、市场、购买等方面的新增内容,但 「301 调查」 可能继续发挥作用,最终正式协议的税率还是要看相关国家和地区与美国谈判成果而定。
较小的国家和地区可能迎来关税上的归零。此前,与美国贸易规模不大的国家和地区并未被征收 「对等关税」,而是施行 10% 的全面关税。在 「122 关税」 失效后,这些国家和地区理论上将面临零关税待遇。不过,为了维持对所有国家和地区全面征收关税的政策,特朗普可能安排区域贸易代表以此前 10% 的税率与较小的国家和地区一一签订贸易协定,维持类似全面关税的征收。
整体上看,在 「122 关税」 征收期间,多数国家和地区将享受税率的临时下降。在此期间,美国可能加快与主要贸易伙伴签订贸易协定,约定新关税。对与美国贸易量大、单独谈判的国家和地区而言,新的关税取决于协定约定水平。其他国家和地区可能面临 「122 关税」 到期后无需额外被征收关税的情形,但更大的概率是接受 10% 的单独关税协议。对全球贸易而言,美国关税的切换可能带来短期税率下降,但双边贸易协定将使关税得以确定。因此,在 「122 关税」 征收期间和相关关税协定落地前,全球可能再次迎来类似 2025 年美国暂停加征关税期间的 「抢出口」,但此后实际关税的落地将使得贸易得以正常化。(作者单位:中信建投期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