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李蕾 每经编辑|彭水萍
2026 年是 「十五五」 开局之年,即将召开的全国两会备受各界关注。
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张懿宸是深耕全球资本市场与私募股权投资领域的资深从业者,也是全国政协委员,今年是他履职的第 19 年。多年来,张懿宸扎根产业实践,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核心议题,持续围绕私募股权投资、消费提振、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方向建言献策,兼具行业实操性与市场前瞻性。
2026 年,张懿宸将目光精准投向并购基金参与资本市场并购重组、餐饮消费提振、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 (QFLP) 税收政策优化三大领域,为激发市场活力、畅通资本循环、释放消费潜力提供精准思路。
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激活并购基金价值,赋能资本市场产业整合
当前,中国经济正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资本市场并购重组已成为优化资源配置、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路径。私募股权并购基金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主体,在推动行业整合升级、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助力上市公司做强做优等方面,具有独特的差异化价值和显著优势。
张懿宸指出,并购基金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具有多重战略价值。
首先,当前规模超 10 万亿元的私募股权基金正密集进入退出周期。其持有的资产包含大量优质标的,不乏细分领域隐形冠军,既能为上市公司并购扩张提供有力支撑,也能破解基金 「退出堰塞湖」 难题。
其次,并购基金所持资产治理结构健全、财务规范,能大幅降低上市公司在并购环节面临的各类风险。
再次,上市公司并购此类优质资产时,多采用股份支付及配套融资模式,并购基金成为其重要股东后,可进一步赋能产业整合、完善公司治理,为股东创造长期稳定价值。
不过,受多重因素影响,并购基金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仍存现实障碍。比如基金期限存在刚性约束、业绩承诺力度有限、部分有限合伙人追求短期回报等。
为充分释放并购基金的优势,更好发挥其在产业整合中的作用,张懿宸提出四大具体建议:一是进一步明确鼓励持有优质产业资源的并购基金,与产业上下游上市公司开展并购重组合作。
二是正视并购基金的合理退出诉求,不将其退出属性与耐心资本简单对立。进一步完善并推广 S 基金、接续基金等工具,同时鼓励社保基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参与,为并购重组注入稳定 「活水」。
三是进一步引导和鼓励并购基金积极参与零售、供应链、现代服务业等具有显著规模效应、上下游产业升级需求迫切的行业整合。
四是持续优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政策体系。针对穿透审查、同业竞争等难题,借鉴成熟资本市场经验,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风险管理模式。
多策并举提振餐饮消费,推动行业走出发展困境
餐饮业是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上联乡村振兴与农业发展,下接社会就业与内需消费,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支撑作用。
2025 年,餐饮行业发展遇阻,收入呈下滑态势。尽管国家出台多项刺激消费措施且取得了一定积极成效,但仍未能扭转这一下滑趋势。
在张懿宸看来,若此趋势未能及时扭转,不仅餐饮行业自身将遭受更严重的冲击,更会对提振国内消费、振兴商业地产、推动农村发展、稳定社会就业等多领域产生连锁负面影响。
2025 年 12 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 2026 年 「八个坚持」,其中将 「坚持内需主导」 置于首位,还作出了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释放服务消费潜力等重要部署,为餐饮消费提振提供了清晰的政策导向。
结合这一政策导向,他建议政府主管部门持续完善提振餐饮消费的政策体系,并适当向就业带动效应显著、经济社会影响力强的大型连锁餐饮企业倾斜。
具体来看,有四大实施方向:一是将餐饮行业纳入 「两新」 政策覆盖范围;二是出台鼓励到店餐饮消费的专项政策;三是奖罚并举,推进餐饮业 「反内卷」 治理;四是支持绿色创新,助力餐饮企业降本增效。
优化 QFLP 税收政策,畅通国际资本流入通道
张懿宸今年还针对优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 (QFLP) 税收政策提出了切实建议。
QFLP 制度推出至今已逾 10 年,是吸引外资参与境内股权投资的重要通道。从数据上来看,目前国内已有约 50 个城市出台 QFLP 试点政策。据不完全统计,截至 2025 年,全国累计设立超过 500 只 QFLP 基金,实际募集资金认缴规模逾人民币 6000 亿元。
他指出,在国家稳外资、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背景下,QFLP 成为连接国际资本与中国市场的重要桥梁。其资金聚焦高新技术、绿色低碳、生物医药等国家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通过 「投资-退出-再投资」 的良性循环,为国内引入长期、稳定的境外资本,服务国内国际 「双循环」 发展格局。
张懿宸表示,去年在业务开展中,注意到针对 QFLP 的税收政策执行口径发生了一些调整和变化,不少国际投资者也都对此高度关注,希望能够予以进一步明确和优化。
为持续引入境外资本、增强我国投资行业的国际竞争力,他建议财税部门应尽快整合跨境投资模式的税收规则,正式明确统一 「被动投资」 与 「主动经营」 的税率标准,还应明确不追溯历史所得,要给予市场主体消化和反应的过渡期。此外,可以积极吸收有关国家的经验,结合我国国情,给予一些特定情形下的优惠税率鼓励。比如对投资硬科技、先进制造等国家鼓励产业的 QFLP,是不是可以享受优惠税率,以更好引导外资投向战略新兴领域。也可以考虑在海南自贸港、上海临港等区域形成 「开放特区」 示范效应,对符合条件的 QFLP 保留优惠税率。最后是建议各部门间加强沟通,在出台新政特别是涉外政策前后做好增信释疑工作,多倾听外资机构声音,多做稳定市场预期的工作,这一点非常重要。
封面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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