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10 日晚间,上市公司和科达披露了关于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方案的更正公告。因深圳汇和富多次延期还款且尚未支付尾款 687.35 万元,和科达调整了此前定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清偿期限,并取消了 「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的条款,改为需经公司内部审议程序决定后续偿还方式 (如展期等)。
每经记者 胥帅 每经编辑 魏官红
上市公司和科达 (002816.SZ,股价 11 元,市值 11 亿元)债务重组应收款原本应该在 2025 年 3 月 31 日被清偿。由于交易对方到期仍有欠款未支付,双方协商清偿最终期限延期到 6 月 30 日,且不需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如今,方案又变了。
4 月 10 日晚间,和科达披露了更正公告,相比更正前的方案,记者注意到,和科达没有提到清偿最终期限。方案调整也从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变为需要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还款方案将包括但不限于展期、偿还方式等
4 月 10 日晚间,和科达披露了更正公告。更正前的公告显示,公司已收到深圳汇和富回款 1600 万元,深圳汇和富尚有 687.35 万元欠款尚未支付。该事项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已计提坏账准备金额约 743.68 万元。为促成本次债务重组事项,经双方协商,公司同意债务金额不变,清偿最终期限由原定的 2025 年 3 月 31 日延长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同时深圳汇和富向公司出具了承诺函,承诺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剩余款项。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债务重组的还款期限调整未改变原债务重组协议的核心条款,不涉及债务减免等实质性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更正后的内容则显示,该笔款项现已逾期,公司已采取积极措施,多次与深圳汇和富沟通协商,敦促其尽快归还剩余尾款。公司争取尽快与对方就剩余债务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展期、偿还方式等。待双方协商形成具体方案后,公司将适时履行审议程序,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里的深圳汇和富就是深圳市汇和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深圳汇和富」,曾用名为 「深圳市汇添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和科达在 2022 年 12 月与深圳汇和富签订了转让子公司的合同,深圳汇和富要为标的公司的 7237.72 万元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承诺分期分笔偿还。2022 年 12 月 28 日,和科达相关股权交割完成,标的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不过,深圳汇和富未能如期还款。2023 年 12 月,和科达向法院起诉。2024 年 10 月,和科达公告称,鉴于深圳汇和富在公司提起诉讼后主动偿还了部分款项,并提出减免部分债务、剩余债务将通过法院调解程序与公司协商一致后予以归还的方案,公司与深圳汇和富拟进行债务重组并签订 《和解协议》,具体包括公司减免深圳汇和富因欠付债务涉及的对应违约金;深圳汇和富按 《和解协议》 约定的期限且足额支付的前提条件下,公司减免债务本金 1000 万元,即经过债务重组后公司实际收取金额为 2287.35 万元。
方案形成后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到了今年 4 月,和科达又和深圳汇和富协商,清偿最终期限由原定的 2025 年 3 月 31 日延长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如今深圳汇和富尚未偿还欠款。
相比此次更正前的方案,记者注意到,和科达没有提到清偿最终期限,方案调整也从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变为需要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为何和科达的方案又有变化?
4 月 10 日晚间,记者致电了和科达的公开电话,问到为何修正后未在公告中提及清偿最终期限,对方表示需要看后续公告,要经过相关审议程序之后才会有效,「(更正前不递交股东会,更正后要递交股东会) 没有前后矛盾」。
《每日经济新闻》 记者注意到,尽管深圳汇和富的曾用名带有 「汇添富」 字样,但公司股权关系和知名的公募基金汇添富没有关系。深圳汇和富股权关系穿透后是自然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曹小鹏,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2023 年年报问询函中,和科达转让子公司给深圳汇和富事项还被交易所问询。交易所要求公司说明其他应收款中 「处置子公司待偿还债务」 是否即债务重组相关债务余额;本次债务重组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具体影响金额和确认时点等。
和科达回复称,根据 《和解协议》《民事调解书》 进行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减少其他应收款 1000 万元,并结转前期坏账准备余额 1393.68 万元,同时差额确认投资收益 393.68 万元,影响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其他应收款、投资收益科目,和解后应收款项全部收回后会增加净利润 393.68 万元。
去年前三季度,和科达的净利润为亏损。
封面图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刘国梅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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