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重点立法工作计划敲定!
4 月 25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通报 4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拟审议的法律草案,介绍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25 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下称 「立法工作计划」) 重点内容。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黄海华在记者会上介绍,4 月 27 日至 30 日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将审议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三次审议稿。从 2025 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看,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金融法、金融稳定法;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企业破产法、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
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迎三审
根据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委员长会议建议,4 月 27 日至 30 日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将审议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三次审议稿。
在 2024 年 12 月、2025 年 2 月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四次会议已经对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此前的草案二审稿拟增加多条规定。其中提到,任何单位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向民营经济组织收取费用,不得实施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罚款,不得向民营经济组织摊派财物。
黄海华介绍,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意见,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三次审议稿进一步充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相关举措,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法治环境。
按照立法法规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黄海华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方面普遍认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十分必要、意义重大。草案经过反复修改后已经较为成熟,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及早审议出台。
今年将制定金融法、金融稳定法
据黄海华介绍,2025 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将于近日向社会公布,今年共安排继续审议的法律案 14 件、初次审议的法律案 23 件,其中包括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金融法、金融稳定法等,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企业破产法、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
金融法与金融稳定法的立法进程在近年来备受业界关注。随着我国金融市场规模不断扩大,金融创新层出不穷,金融活动日益复杂多样,金融风险也呈现出跨市场、跨行业、跨区域的特征。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付喜国在 2025 年全国两会期间曾表示,当前,我国的金融法律体系具有分散性和局部性的特点,缺乏一部统领全局、协调各领域的基础性法律。
从国际经验看,许多发达经济体已通过基础性金融立法实现监管统一。付喜国认为,我国可以借鉴国际经验,结合国情制定金融法,提升国际金融规则话语权、强化金融监管的法治保障。
为健全金融风险处置的全流程全链条制度安排,人民银行近年来持续推动金融稳定法加快出台。去年 6 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已经对金融稳定法草案进行第二次审议。人民银行 3 月 5 日召开的 2025 年金融法治工作会议明确指出,今年将加快完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推进修订中国人民银行法,配合金融稳定法后续审议工作。
作为确立中国人民银行地位的法律,中国人民银行法自 1995 年颁布实施以来,仅 2003 年经历过一次大修。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行长严宝玉在 2025 年全国两会期间指出,现行中国人民银行法在货币政策、宏观审慎管理、金融稳定、金融市场等领域,还存在法定职责不健全、法律手段不充足、履职保障不坚实等问题。为进一步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建议加速完成立法程序,推动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出台。
(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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