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刘志远 每经编辑|段炼 杨夏
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美邦科技 (BJ832471) 控股公司被罚 23 万元;未合规处置固废,中持股份 (SH603903) 控股公司收到 15.96 万元罚单⋯⋯
2025 年 5 月第五周,哪些上市公司的环境保护与信披责任亮起了红灯?且看 A 股绿色周报第 201 期。
每日经济新闻联合环保领域知名 NGO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 (IPE),自 2020 年 9 月起,基于 31 个省份、337 个地级市政府发布的环境质量、环境排放和污染源监管记录等权威数据来源,每周收集剖析中国数千家上市公司及其旗下数万家公司 (包括分公司、参股公司和控股公司) 的环境信息数据,发布 「A 股绿色周报」,旨在借助环境数据库及专业解析、传播能力,让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中的环境信息更加阳光透明。
根据 5 月第五周收集到的数据,《每日经济新闻》 记者发现,共有 4 家上市公司在近期暴露了环境风险。
一周绿鉴:美邦科技控股公司
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被罚
在企业管理能力、财务状况、行业竞争等因素之外,环境风险日渐成为上市公司重要的经营风险之一。环境风险关乎企业发展,也关乎企业形象。
环境风险榜涉及上市公司分布情况 (5 月第五周)
本期数据显示,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违规等风险信息共关联到 4 家上市公司。其中,2 家属于国资控制的企业。
《每日经济新闻》 记者梳理发现,4 家上市公司背后有 36.85 万户的股东,投资标的登上环境风险榜,可能使他们面临投资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美邦科技控股公司湖北科林博伦新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博伦新材料) 因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被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枝江市分局罚款 23 万元。
信用中国收录文号为 「宜市枝环处罚 ﹝2025﹞3 号」 的处罚书显示,博伦新材料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相关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三条第二项,博伦新材料被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枝江市分局罚款 23 万元。
5 月 28 日,《每日经济新闻》 记者通过美邦科技公开电子信箱发送采访函。5 月 29 日,记者致电美邦科技,接线人员表示,将汇报情况给相关领导,并查收采访函。截至发稿时,记者未获进一步回应。
本期收集到的数据还显示,华阳股份 (SH600348) 全资子公司阳泉煤业集团七元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七元煤业) 因存在扬尘污染,被晋中市生态环境局罚款 8.1 万元。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发布文号为 「市环罚 〔2025〕11005 号」 的处罚书显示:厂区南侧运输道路路面有积尘,清扫、洒水不及时,存在扬尘污染;厂区东北侧露天堆存工程煤,堆存高度超过密闭围挡,未全部采取苫盖措施,存在扬尘污染。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七元煤业被晋中市生态环境局罚款 8.1 万元。
5 月 28 日,《每日经济新闻》 记者通过华阳股份公开电子信箱发送采访函。5 月 29 日,记者致电华阳股份,接线人员表示,将告知相关部门查收采访函。截至发稿时,记者未获进一步回应。
环保处罚:未合规处置固废
中持股份间接控股公司收罚单
本期,中持股份控股公司沁阳市熙旺商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熙旺商贸) 因未合规处置一般工业固废,被焦作市生态环境局罚款 15.96 万元。
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文号为 「焦环罚 〔2025〕150 号」 的处罚书显示,2024 年 4 月及 2025 年 2 月 26 日,熙旺商贸擅自倾倒了共计 155.85 吨固体废物。经调查,上述固体废物为河南鼎鑫冶金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鼎鑫冶金) 生产净水剂产生的废渣,属于一般工业固废,鼎鑫冶金委托熙旺商贸将这些废渣外运至沁阳市百年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但熙旺商贸在鼎鑫冶金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这些废渣倾倒在鼎鑫冶金北方焦枝铁路北约 400 米的一处荒地土坑中。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第一百零二条第七项,熙旺商贸被焦作市生态环境局罚款 15.96 万元。
处罚书还显示,熙旺商贸主动要求承担废渣清理、处置工作,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并主动承担相关各项费用,同时主动供述 2024 年 4 月倾倒了固废 49.5 吨的违法行为,焦作市生态环境局依据相关规定对熙旺商贸从轻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鼎鑫冶金是熙旺商贸的唯一股东,鼎鑫冶金是中持股份的控股子公司。
5 月 28 日,《每日经济新闻》 记者通过中持股份公开电子信箱发送采访函。5 月 29 日,记者致电中持股份,接线人员表示,目前公司正在整改,详细情况需要再去了解。
同日 (29 日),中持股份方面电话回复称,2025 年该公司将不再把熙旺商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过,《每日经济新闻》 记者注意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中持股份仍然间接持股熙旺商贸。
近年来,随着 ESG(环境、社会责任及管治) 投资理念逐步升温,投资者越来越注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上市公司财务投资和战略投资的环境责任也应受到重视,因此直接或间接参股企业环境数据被纳入 A 股绿色报告项目数据库。
需要说明的是,环境信息数据的公开均有赖于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水平的不断提升。从 2008 年 《环境信息公开办法 (试行)》 到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五章专章确立 「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从制度建设上得到保障。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 (IPE) 及自然资源保护协会 (NRDC) 编写的 《2018—2019 年度 120 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 (PITI) 报告》 也指出,环境信息以 「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逐渐成为政府和社会公认的原则。
如对本项目环境数据存在疑问,或需就榜单涉及环境问题进行沟通反馈,请联系蔚蓝地图。
(实习生李嘉怡、陈佳赫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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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刘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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