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券商中国
作为期货公司的年度 「大考」——期货公司分类的评价规定备受行业关注。
近日,中国证监会就 《期货公司分类评价规定 (征求意见稿)》(下称 《评价规定》)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证监会自 2009 年 8 月发布了 《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并于 2011 年、2019 年、2022 年进行了三次修订。
本次征求意见稿共四十四条,进一步明确了期货公司分类评价的扣分标准,优化了加分标准,简化了评价流程。
值得注意的是,在同一天,证监会正式发布 《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 (试行)》,加强对期货市场全过程监管,自 2025 年 10 月 9 日起实施。
调整扣分安排
期货公司分类是指以期货公司持续合规状况、风险管理能力为基础,结合公司市场竞争力、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等,按照 《评价规定》 评价和确定期货公司的类别。
期货公司分类评价采用计分制,基准分为 100 分。在基准分的基础上,根据 《评价规定》 进行相应扣分和加分,以确定期货公司的综合评价得分。证监会根据期货公司评价计分的高低,将期货公司分为 A(AAA、AA、A)、B(BBB、BB、B)、C(CCC、CC、C)、D、E 等 5 类 11 个级别。
每年中国证监会根据规定对期货公司进行 1 次分类评价,评价结果自 2011 年开始对外公布,这成为了期货公司每年的年度 「大考」。
其中,持续合规状况、风险管理能力和持续合规风控满分激励等的评价指标以上一年度 5 月 1 日至本年度 4 月 30 日为评价期。其余评价事项以上一年度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为评价期。涉及财务数据、经营数据的,原则上以上一年度经审计报表为准。
扣分的内容多为期货公司因内部管理不善而导致,包括风险管理能力不达标的扣分;期货公司发生重大违规行为的扣分;期货公司被监管机构出具罚单的扣分等。
《评价规定》 明确、优化和完善扣分标准。扣分指标包括持续合规状况和风险管理能力。具体来看,在 「持续合规状况」 中,细化监管措施、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措施扣分,扣分分值分别从 0.5 分至 10 分不等。
这相较之前的规定有所调整,比如被撤销业务许可、关闭分支机构,此前每次扣 20 分,此次调整为扣 7 分;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此前每次扣 15 分,此次调整为扣 5 分。
另外,对于期货公司在评价期外被采取监管措施,但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在评价期内,且采取措施单位认为有必要的,可以纳入本评价期评价,以及时反映公司最新风控合规状况。
《评价规定》 还调整了部分扣分安排。具体包括,删除市场竞争力加分的最低合规分数线,调整为期货公司开展业务过程中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生重大风险的,对应市场竞争力指标不予加分;若期货公司评价期内因风险监管指标不达标被扣分的,月均剩余净资本指标不予加分;对于期货公司和从业人员涉及同一违规事项的,不再重复扣分,而是择其重者扣分。
优化加分标准
《评价规定》 明确,期货公司分类评价加分指标,包括市场竞争力、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专项评价和特殊情形激励。
在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指标上,将 「机构客户日均持仓」 指标调整为 「产业客户日均持仓」,增加 「中长期资金客户日均持仓」 指标,并明确产业客户、中长期资金客户定义,对评价期内期货公司服务产业客户、中长期资金客户情况进行评价,突出对产业客户参与商品期货市场以及中长期资金客户参与金融期货市场的支持。
市场竞争力指标被调整为三大类 9 项指标,全面评价期货公司各项业务开展情况、整体盈利水平和资本实力。除净利润指标保持不变外,《评价规定》 将原业务收入指标按具体业务类型拆分为经纪业务净收入和期货交易咨询业务净收入指标,并增加期货做市、衍生品交易业务等指标;将对资产管理业务的评价指标由期货资产管理产品日均衍生品权益调整为期货资产管理产品日均持仓保证金,将年末剩余净资本指标调整为月均剩余净资本指标,作为市场竞争力评价的一部分。
从新增指标来看,《评价规定》 明确,期货公司及风险管理子公司衍生品交易服务实体企业规模排名位于前 10%(含)、10% 至 20%(含)、20% 至 40%(含)、40% 至 60%(含)、60% 至 80%(含) 的,分别加 1 分、0.8 分、0.6 分、0.4 分、0.2 分。
值得注意的是,《评价规定》 删除 「加权调整后日均机构客户权益总额」,以避免与经纪业务评价重复;删除 「成本管理能力」「净资产收益率」 两项指标,鼓励期货公司加大投入,规模化经营;删除 「期货公司加权调整后日均客户权益总额排名行业中位数以下的,不得评为 A 类」 等限制性条件,以适应期货公司业务范围的增加。
此外,还调整特殊情形激励评价。对期货公司配合监管部门开展风险处置、期货公司最近 3 个评价期内 (含当前评价期) 持续合规状况和风险管理能力无任何扣分、期货公司与其他期货公司合并等情形予以加分激励。
证监会相关人士指出,此次修订对不同类别的期货公司不同程度倾斜监管资源,引导期货公司合规稳健经营,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增强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能力。
(券商中国)
文章转载自东方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