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统计,2025 年二季度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 268.56 万亿元,同比增长 7.1%,上半年人民币贷款增加 12.92 万亿元。
一、企事业单位贷款增长较为平稳
2025 年二季度末,本外币企事业单位贷款余额 182.47 万亿元,同比增长 8.6%,上半年增加 11.5 万亿元。
分期限看,短期贷款及票据融资余额 62.04 万亿元,同比增长 9.4%,上半年增加 4.25 万亿元。中长期贷款余额 116.79 万亿元,同比增长 8.3%,上半年增加 7.08 万亿元。
分用途看,固定资产贷款余额 76.82 万亿元,同比增长 7.8%,上半年增加 4.33 万亿元。经营性贷款余额 75.12 万亿元,同比增长 8%,上半年增加 5.84 万亿元。
二、工业和基础设施相关行业中长期贷款保持较快增长
2025 年二季度末,本外币工业中长期贷款余额 26.27 万亿元,同比增长 10.7%,增速比各项贷款高 3.9 个百分点,上半年增加 1.74 万亿元。其中,重工业中长期贷款余额 22.35 万亿元,同比增长 10.2%;轻工业中长期贷款余额 3.92 万亿元,同比增长 13.6%。
2025 年二季度末,本外币服务业中长期贷款余额 71.62 万亿元,同比增长 6.8%,增速与各项贷款基本持平,上半年增加 3.99 万亿元。不含房地产业的服务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同比增长 7.3%;房地产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同比增长 4.9%。
2025 年二季度末,本外币基础设施相关行业中长期贷款余额 43.11 万亿元,同比增长 7.4%,增速比各项贷款高 0.6 个百分点,上半年增加 2.18 万亿元。
三、普惠小微贷款增长较快
2025 年二季度末,人民币普惠小微贷款余额 35.57 万亿元,同比增长 12.3%,增速比各项贷款高 5.2 个百分点,上半年增加 2.63 万亿元。单户授信小于 500 万元的农户经营性贷款余额 9.92 万亿元,上半年增加 3516 亿元。助学贷款余额 2677 亿元,同比增长 28.4%。
四、绿色贷款增加较多
2025 年二季度末,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 42.39 万亿元,比年初增长 14.4%,上半年增加 5.35 万亿元。
分用途看,基础设施绿色升级贷款、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贷款、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贷款余额分别为 18.75 万亿元、8.25 万亿元和 4.95 万亿元,上半年分别增加 2.11 万亿元、5889 亿元和 5622 亿元。分行业看,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绿色贷款余额 8.66 万亿元,上半年增加 6742 亿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绿色贷款余额 7.64 万亿元,上半年增加 6397 亿元。
五、涉农贷款持续增长
2025 年二季度末,本外币涉农贷款余额 53.19 万亿元,同比增长 7.4%,增速比各项贷款高 0.6 个百分点,上半年增加 3.07 万亿元。
2025 年二季度末,农村贷款余额 38.95 万亿元,同比增长 7.4%,上半年增加 2.15 万亿元。农户贷款余额 18.59 万亿元,同比增长 3.7%,上半年增加 3934 亿元。农业贷款余额 6.9 万亿元,同比增长 8.1%,上半年增加 5451 亿元。
六、房地产贷款增速回升
2025 年二季度末,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 53.33 万亿元,同比增长 0.4%,增速比上年末高 0.6 个百分点,上半年增加 4166 亿元。
2025 年二季度末,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 13.81 万亿元,同比增长 0.3%,上半年增加 2926 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 37.74 万亿元,同比下降 0.1%,增速比上年末高 1.2 个百分点,上半年增加 510 亿元。
七、贷款支持科创企业力度较大
2025 年二季度末,获得贷款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7.4 万家,获贷率 50%,比去年同期高 3.2 个百分点。科技型中小企业本外币贷款余额 3.46 万亿元,同比增长 22.9%,增速比各项贷款高 16.1 个百分点。
获得贷款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26.68 万家,获贷率为 57.6%,比去年同期高 1 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企业本外币贷款余额 18.78 万亿元,同比增长 8.2%,增速比各项贷款高 1.4 个百分点。
八、住户消费贷款保持增长
2025 年二季度末,本外币住户贷款余额 84.01 万亿元,同比增长 3%,上半年增加 1.17 万亿元。其中,经营性贷款余额 25.09 万亿元,同比增长 5.4%,上半年增加 9238 亿元。不含个人住房贷款的消费性贷款余额 21.18 万亿元,同比增长 6%,上半年增加 1950 亿元。
注 1:自 2024 年 10 月起,将普惠小微贷款统计口径调整为单户授信小于 1000 万元的小微企业贷款、单户授信小于 1000 万元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本报告数据均为可比口径数据。
注 2:自 2025 年起,修订绿色贷款统计内容,调整绿色贷款认定标准,因此,报告中 2025 年绿色贷款数据与之前数据不可比。
注 3:自 2024 年 6 月起,调整农村区域统计口径,将县城城区从农村区域中扣除。本表 (本报告) 数据均为可比口径数据。
注 4:相关数据为根据当前所使用的名单计算的可比数据。
注 5:获贷率为获贷企业户数与名录内企业总户数之比。
(央行网站)
文章转载自 东方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