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常设法院 19 日宣布,驳回美国电商巨头亚马逊公司寻求撤销将其认定为 「超大型在线平台」 的诉讼,确认亚马逊必须遵守欧盟相关数字法规。
根据欧盟 《数字服务法》 规定,月活用户超 4500 万的在线服务平台即被划为 「超大型在线平台」,需要承担更多责任,处理其平台上的非法和有害内容。2023 年,欧盟委员会认定亚马逊符合 「超大型在线平台」 标准。同年,亚马逊提起诉讼,寻求撤销该认定,并称对这类平台施加的特定义务侵犯了欧盟基本权利宪章保障的经营自由权、财产权、言论自由等权利。
欧盟常设法院在判决中说,欧盟立法机构对 「超大型在线平台」 可能对社会构成系统性风险的认定并无不当。对这些平台施加的义务,例如要求采用非基于用户画像的推荐系统和允许研究人员访问特定数据等,旨在防范风险。
按程序,亚马逊公司可在两个月内就该判决提起上诉。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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