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地披露的发债信息,11 月地方新增专项债发行规模预计为 4922 亿元,较上月增长了超 2000 亿元。与此同时,11 月用于偿还存量债务的地方再融资债券 (又称特殊再融资债券) 发行规模为 1767 亿元,较上月增长了超 1300 亿元。
11 月新增专项债和特殊再融资债券规模大幅攀升的背后,在于 5000 亿元地方债结存限额的加快发行。10 月 17 日,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中安排 5000 亿元下达地方,支持地方化解存量政府投资项目债务、消化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部分省份项目建设等。其中,3000 亿元用于化债,2000 亿元用于稳投资。
扩大投资和化债,也是今年地方债的主要投向领域。从前 11 个月地方债券发行情况来看,用于化解存量隐性债务、拖欠企业账款、存量 PPP 项目等化债资金规模接近 3.5 万亿元;用于扩大投资的新增一般债券和新增专项债券规模超过 3.9 万亿元。
四季度化债力度进一步加码
受房地产市场深度调整影响,地方政府综合财力出现收缩。为此,2024 年四季度安排使用 4000 亿元地方债结存限额,支持地方化解存量政府投资项目债务和消化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今年四季度延续了去年的做法,安排使用 5000 亿元地方债结存限额,其中 3000 亿元用于化解存量政府投资项目债务、消化政府拖欠企业账款。
所谓 「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是指地方政府法定债务限额大于余额的差额,主要是地方通过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安排预算资金偿还到期法定债务形成的。比如经全国人大批准,2024 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 52.8 万亿元。截至 2024 年末,地方政府法定债务余额 47.5 万亿元。上述两者间的差额,即为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由于结存限额的使用,仍然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的债务限额内,可由国务院灵活安排使用,近年来成为年中稳增长的重要工具之一。
3000 亿元结存限额的获批,推动用于偿还存量债务的特殊再融资债券的加快发行。按照 「6+4+2」 一揽子化债举措的安排,今年年初既定有 2 万亿元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再融资专项债,和 8000 亿元新增专项债用于化债。受这 2.8 万亿元既定化债工具发行影响,今年 1-7 月份特殊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为 0。8 月份特殊再融资债券启动发行,8-11 月份的月度发行规模分别为 33 亿元、62 亿元、450 亿元、1767 亿元,合计约 2312 亿元。
8 月以来,贵州、海南、辽宁、广东、福建、安徽、浙江、江苏、湖北、重庆、山东等诸多省份,都分得一定规模的额度,相继发行了特殊再融资债券。比如 11 月 28 日,广东还将发行一批再融资债券,包括再融资专项债和再融资一般债,规模总计约 22 亿元,募集资金投向为 「偿还存量债务」。
12 月份仍有一定额度的再融资债券有待发行。从目前披露信息来看,仅 12 月 1 日和 12 月 2 日,内蒙古、山西、宁波还将发行一批特殊再融资债券,规模合计约 278 亿元。
化债无疑是今年地方债的重要投向领域。截至 11 月底,2 万亿元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再融资债券已近尾声,仅剩 11 亿元的额度有待发行。截至 11 月底,未披露 「一案两书」(项目实施方案、财务评价报告、法律意见书) 的新增专项债,意味该项目没有 「一案两书」、并非新增投资项目,即主要用于化债的 「特殊新增专项债」 的发行规模为 1.35 万亿元。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何代欣对 21 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在今年 2 万亿元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基础上,四季度又增加 3000 亿元化债资金,是贯彻中央 「积极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的最新部署。加大地方化债力度,主要是想从源头上减轻地方政府债务负担,降低隐性债务的规模,帮助地方在投融资领域轻装上阵,为推动实现 「十五五」 良好开局奠定基础。
加大稳投资力度
11 月地方新增专项债发行规模为 4922 亿元,超过 8 月、9 月、10 月的发行规模。2000 亿元地方债结存限额的使用,也为项目建设增加更多资金。
四季度进一步追加稳投资资金,在于当前基建投资增速面临一定压力。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10 月份基建投资同比下降 0.1%,该增速相较 1-9 月份回落 1.2 个百分点。
今年年初既定的地方新增债券规模不少,包括 8000 亿元新增一般债券和 4.4 万亿元新增专项债券,四季度又新增 2000 亿元专项债。截至 11 月底,地方新增一般债券发行规模合计 7317 亿元,年度发行进度约 93%;地方新增专项债发行约 4.46 万亿元,年度发行进度约 97%。
地方新增债券发行规模不少,但是对基建投资拉动作用偏弱,很重要的原因在于用于化债、收储的资金增多。用于土地收储、收购存量商品房的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增多,这对当期实物投资的拉动作用有限。
截至 11 月底,土储专项债发行规模达到 5198 亿元,既有用于回收存量闲置土地,也有用于新增土地收储项目。用于收购存量商品房的专项债总体规模不大,但是有越来越多省份在推进相关工作。比如 11 月份,湖南、河北部分地方共计发行 7.38 亿元新增专项债,用于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需要指出的是,未披露 「一案两书」 的特殊新增专项债中,今年还有一类新增用途,即用于政府投资基金。不过,总体而言,用于政府投资基金的规模相对较少。
据现代咨询集团统计,截至 11 月底,北京、上海、宁波、山西、浙江、湖北、江苏、四川、深圳、广东等地,共计发行了 815 亿元新增专项债用于政府投资基金。比如,广东将发行 100 亿元专项债用于广东省政府投资基金,上海分三次共发行 100 亿元专项债,分别用于上海未来产业基金、浦江创源基金。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温来成对 21 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新增专项债券用于政府投资基金处在探索阶段。当前,民间投资的积极性不高,通过政府投资基金可以撬动民间投资,进而带动经济增长。通过政府投资基金来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发挥耐心资本的作用,更好地推动人工智能、人形机器人等新兴产业的发展。但是,投资初创期的项目,风险比较大,专项债是需要还本付息的,所以需要注重把控风险。
温来成表示,安排使用 5000 亿元地方债结存限额,很重要的原因在于 9 月、10 月份投资增速有所回落,需要加大稳投资的政策力度。2000 亿元用于项目建设,有助于扭转投资下降的趋势,并为明年实现 「十五五」 的 「开门红」 打下基础。考虑到当前国内有效需求不足、预期偏弱的现状,且外部环境存在不确定性,预计 2026 年新增政府债务规模可能在今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

(21 世纪经济报道)
文章转载自东方财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