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证券时报网
近日,证监会对浙江优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优策投资」) 及有关责任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因优策投资及实际控制人存在违规挪用基金财产、报送虚假信息等行为,严重违反私募基金法律法规。浙江证监局对优策投资和相关人员合计处罚超 3500 万元,并对实际控制人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简称 「基金业协会」) 同步撤销管理人登记。以上均为行政处罚的顶格惩处。
对于相关违法行为可能涉及的犯罪问题线索,证券监管部门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依法依规移送公安机关。证监会将依法严厉查处私募基金各类违法违规活动,清除 「害群之马」,净化市场环境,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违规挪用+报送虚假信息领最重罚单
优策投资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在基金业协会登记,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经证监会调查,优策投资报送的实际控制人信息存在虚假记载,2019 年 3 月,优策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黄巍;2019 年 3 月至调查日期间,优策投资向基金业协会报送的实际控制人为李某晴,报送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同时,优策投资还存在挪用基金财产、实际控制人黄巍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或他人牟利的问题。证监会调查显示,2018 年 11 月至调查日,优策投资先后成立并管理的 8 只基金产品 (统称 「募集层产品」),全部基金财产分别投向优策投资成立并管理的优策长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曾用名称为 「长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优策长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优策月月盈 3 号私募投资基金等 3 只基金产品 (统称 「投资层产品」)。此外,某外部私募基金产品亦投向优策月月盈 3 号私募投资基金。3 只投资层基金产品均投向银行协议存款。
2020 年 4 月至 2024 年 6 月,在实际控制人黄巍决策、安排下,优策投资通过网银转账方式,违规将前述 3 只投资层产品投向的银行协议存款资金转出至基金产品托管户之外的其他账户。截至 2024 年 7 月 2 日,转出资金尚有 9.55 亿元未归还。
2020 年 4 月至 2024 年 6 月,优策投资隐瞒基金财产被挪用事实,向投资者提供及向基金业协会报送的前述 8 只募集层产品、3 只投资层产品的资产、收益、净值等与实际情况不符,11 只基金产品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认为,优策投资提供、报送的实际控制人信息及 11 只基金产品信息存在虚假记载,并存在挪用基金财产行为,违反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简称 《私募条例》),实际控制人黄巍利用私募基金财产为自己或他人牟取利益,损害投资者利益,构成违法行为,决定对优策投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 2100 万元罚款;对黄巍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 900 万元罚款,并对黄巍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另有两名相关责任人,均因未审慎履行职责,是优策投资前述违法行为的相关责任人,被证监会罚款 420 万元和 105 万元。
严厉打击私募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侵占挪用私募基金财产、开展资金池业务、违规关联交易、违规违约投资等行为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触犯私募基金监管 「底线」「红线」。证监会表示,将坚决贯彻落实新 「国九条」 相关要求,依法严厉查处私募基金各类违法违规活动,清除 「害群之马」,净化市场环境,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此次对于优策投资和相关人员合计处罚超 3500 万元,罚单力度可谓是史上最重。」 业内人士表示,《私募条例》 大幅加大了处罚力度,证监会用足用好法律条款,进一步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同时行政监管和自律管理协同发力,基金业协会同步撤销管理人登记,属于私募领域的顶格惩处。
证监会扎实推进私募领域风险整治,近 5 年出清违法违规及僵尸机构超 8000 家,行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行业风险明显收敛。同时,证监会积极开展合规培训、普法教育,督促机构自查自纠,防止 「不教而诛」,仅今年,相关证监局累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1000 余次,组织 1.6 万家机构开展自查评估和问题整改。
记者从接近监管部门人士处了解到,问题私募机构毕竟是少数,绝大部分私募机构在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监管部门将持续引导行业积极践行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理念,投早、投小、投硬科技,促进私募行业高质量发展。

(证券时报网)
文章转载自东方财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