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期货日报】
12 月 24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2025 年版)》(下称 《鼓励目录》),自 2026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2022 年版目录同时废止。修订出台新版 《鼓励目录》,是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的重要举措,旨在引导更多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以及中西部和东北地区。
《鼓励目录》 总条目共 1679 条,与 2022 年版相比净增加 205 条、修改 303 条。其中,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下称全国目录) 共 619 条,增加 100 条、修改 131 条;中西部等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 (下称地区目录) 共 1060 条,增加 105 条、修改 172 条。
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鼓励引导外商投资先进制造业。全国目录新增或扩展终端产品、零部件、原材料领域等有关条目,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发展水平。二是鼓励引导外商投资现代服务业。全国目录新增或扩展商务服务、技术服务、科学研究、服务消费等领域有关条目,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是鼓励引导外商投资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和海南省。结合各地资源禀赋、特色优势和产业发展实际,扩大地区目录鼓励范围。通过进一步优化对外商投资的方向性引导,持续提高引资质量,不断完善外商投资在国内的区域布局。
「《鼓励目录》 的出台展示了我国扩大国际合作的积极态度,有利于进一步稳定外商投资预期和信心。」 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协调,抓好政策措施落实工作。同时,将多措并举为外商来华投资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让更多跨国公司更好分享中国发展机遇。
一是以点带面扩大外资流入。发挥重大外资项目工作专班作用,开辟绿色通道压茬推进前八批项目建设。加快推出新一批重大外资项目,统筹协调解决项目涉及国家层面的用地、用海、环评、能耗等问题,进一步发挥重大外资项目示范带动作用。
二是不断提高外资企业满意度。开展服务外资企业专项行动,多种渠道了解并推动解决企业在投资落地、生产经营中面临的问题和诉求。加强与外国投资者、外资企业、外资商协会沟通交流,及时听取意见建议,为外商在华投资依法提供便利。
三是搭建中外企业投资合作对接平台。适时组织开展国际产业投资合作对接活动,为外商来华投资和地方开展外商投资促进工作搭建平台,推动更多项目洽谈签约。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对外经济研究所发达经济体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员原倩认为,修订扩大 《鼓励目录》 向世界发出明确信号,我国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这一举措有利于更好应对外部不利因素影响,以中国自身发展的确定性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用中国开放的稳定性为世界经济注入宝贵发展新动能,为全球投资者提供清晰、稳定、透明的投资预期。
在原倩看来,外商投资能够从供需两侧协同发力,在激发和满足国内消费潜力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鼓励目录》 引导外资投向有关特色消费、商务服务等领域,有助于引入先进商业模式,提升消费便利度,相关外资企业的引入可以提供更多优质商品与服务供给,满足并催生多元化、高品质消费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