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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商务部 1 月 6 日发布公告,决定加强两用物项对日本出口管制,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指出,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 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中方决定禁止所有两用物项向日本军事用户、军事用途,以及一切有助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的其他最终用户用途出口。任何国家和地区的组织和个人,违反上述规定,将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两用物项转移或提供给日本的组织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