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期货日报】
期货日报网讯 (记者 杨美)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1 月 17 日发布关于调整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
通知明确,商业用房 (含 「商住两用房」) 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 30%。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省级派出机构根据辖区各城市政府调控要求,按照因城施策原则,在全国统一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基础上,自主确定辖区各城市最低首付款比例下限。
此前 1 月 15 日,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副行长邹澜曾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会同金融监管总局将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 30%,支持推动商办房地产市场去库存。
据悉,商业用房包含商铺、写字楼、酒店、商业综合体等多种类型。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5 年前 11 个月,商业营业用房与写字楼待售面积合计超 1.9 亿平方米。
此前国内商业用房购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 50%,部分银行或特定项目的首付比例甚至高达 60% 及以上。本次调整后,将有效减轻投资者的资金压力。以一套价值 300 万元的商铺为例,按原 50% 首付比例计算需支付 150 万元,调整后按 30% 比例仅需支付 90 万元,首付资金直接减少 60 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