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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齐宣)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 9 日消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 《关于治理价格无序竞争 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下称 《公告》)。
《公告》 提出,价格竞争是市场竞争的重要方式之一,但无序竞争会对行业发展、产品创新、质量安全等造成负面影响,不利于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国家支持公平、公开、合法的市场竞争,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应当按照价格法规定,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以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为基本依据,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共同营造公平竞争、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
《公告》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按照事前引导和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的思路,提出多项治理举措。调研评估行业平均成本。对价格无序竞争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指导行业协会等有关机构调研评估行业平均成本,为经营者合理定价提供参考。要求行业协会严格遵守价格法、反垄断法规定,促进行业自律,引导经营者共同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秩序。开展提醒告诫。对涉嫌价格无序竞争的经营者进行提醒告诫,要求其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严守价格竞争底线。加强监管执法。对提醒告诫后仍未规范价格行为的经营者予以重点关注,必要时开展成本调查、价格监督检查,发现价格违法违规问题的,依法予以查处。充分发挥信用监管作用,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同时,要求经营者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自觉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 《公告》 答记者问时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将指导各地按照 《公告》 提出的基本思路和重点举措,依法依规治理企业无序竞争。一是开展政策宣贯。二是推动行业自律。三是强化市场监测。密切监测市场价格运行情况和行业竞争状况,及时发现价格无序竞争问题线索。四是加强监管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