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第一财经
据央视新闻,当地时间 2 月 20 日,美国总统特朗普表示,他将签署一项命令,依据美国 《1974 年贸易法》 第 122 条,在目前已经征收的常规关税基础上,额外对全球商品加征 10% 的关税。
当天,美国最高法院公布裁决,认定特朗普政府援引 《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 实施的大规模关税政策违法。随后,特朗普在记者会上作出上述表述。
他并在记者会上点明了其他征收关税的潜在途径,即 《1962 年贸易扩展法》 第 232 条、《1974 年贸易法》 第 201 条、301 条以及 《1930 年关税法》 第 338 条。
美国贸易代表格里尔在当天也表示,(基于) 第 122 条的关税将于今日实施并签署。同时,301 条款调查在法律上具有极强持久性。
英国杜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跨国法教授兼全球政策研究所联合主任杜明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特朗普政府在关税问题上 「骑虎难下」,只能继续亮牌。
杜明对记者强调,所谓可以立即使用的 「122 条」,允许美国政府在 150 天内对贸易伙伴征收高达 15% 的关税,而在这 150 天内,要警惕特朗普政府就行业领域开启更多调查,譬如 「301 调查」 等,而且更要警惕对于 122 条的 「反复使用」,而且据他查阅法条,目前并没有明确针对 「反复使用」 该法条的禁止条款。
为何宣布额外征收 10% 全球关税
简单而言,当美国在国际贸易中面临严重的支付赤字,或当美元在外汇市场上面临巨大的、可能失控的贬值压力时,根据法律规定,美国总统可以动用第 122 条,但征收的临时关税最高不得超过 15%。
在时效限制方面,如前所述,这项关税权力是临时性的,最长只能持续 150 天。如果需要延长,则必须获得美国国会的批准。
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和业内人士均表示,相比起其他需要调查的法条,譬如时长可能长达一年左右的 301 调查,目前可以立刻使用的就是第 122 条。
杜明对记者表示,特朗普在美国最高法院判决 IEEPA 授权下关税违法之后,要面对一个局面即美国已经同不少国家和地区达成了贸易协议,如果不追加关税,那么那些达成贸易协议的国家和地区所面对的关税可能要低于那些没有签订协议的,如此,特朗普政府的整个关税政策的结构就 「破产」 了。

同日,美国财长贝森特表示,根据财政部测算,其使用 122 条款,以及可能加强的 232 条款和 301 条款加征的关税,可以令 2026 年美国关税收入几乎保持不变。
乔治城大学国际贸易法教授希尔曼则表示,特朗普政府如果要依据第 122 条款实施其额外的 10% 的加征关税,就必须宣布美国存在 「严重而重大的国际收支赤字,或面临美元即将大幅贬值的情况」。
杜明并对记者解释称,更要警惕,虽然延期需要国会批准,但 「再次实施」 一个新的 122 条款是不需要的,这种做法是肯定有问题的,但是 「钻空子的空间」 是存在的。
奥巴马政府时期总统首席经济学家和白宫经济顾问委员会主席、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教授福尔曼 (Jason Furman) 在近期的一个研讨会上回答第一财经记者提问时表示,他大致认为,到 2026 年底,美国的关税水平很可能会比开始时低。
而对于 「特朗普总统是否总会退缩 (TACO)」 这一问题,他表示:「总的来说,特朗普总统取消威胁、增加关税豁免的案例比收紧关税的案例要多。」
福尔曼解释道,关税在 (美国) 政治上相对不受欢迎。「目前美国政治辩论的核心经济问题是价格承受能力,也就是物价水平,而关税显然会对此产生影响。」
还有四张牌?
除了 122 条外,目前特朗普政府仍存在着四种关税选择:1962 年 《贸易扩张法》 第 232 条,即 「232 调查」,1974 年 《美国贸易法》 第 301 条,即 「301 调查」,1930 年 《关税法》 第 338 条以及 1974 年 《美国贸易法》 第 201 条。
目前外界预计,特朗普政府将采取的措施之一是更广泛地使用 「232 调查」,当前该条款已被用于对汽车、钢铁、铝、铜和木材征收关税。
同时,特朗普政府已针对巴西等国家和地区的贸易行为展开 「301 调查」,并可能启动更多调查。
贝森特也在 20 日表示,将利用 232 条款和 301 条款得到授权。
不过,关于 「301 调查」,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和业内人士认为特朗普政府不会立即使用该调查,其原因在于该调查耗时较长,要经过美国国会,还要调查,至少需要一年时间。
1930 年 《关税法》 第 338 条是另一项可能被援引的条款,尽管近年来很少被使用,该条款允许美国政府对歧视美国贸易的对象立即征收高达 50% 的关税,并可用于应对任何 「不合理的收费、征税、法规或限制」。
此外,和特朗普宣布使用的 122 条相比,「201 条」 是一个更经典、更常用的贸易保护工具。简单来说,它是一个全球性的紧急进口救济机制,也就是所谓保障措施。
通常,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USITC) 负责调查并作出损害裁定。主要由总统直接决策,无须复杂的产业损害调查。其关税上限也无固定上限,由总统根据 USITC 建议决定,历史上曾达 30%-50%,其时效限制最长 4 年,可延长至 8 年。
(第一财经)
文章转载自东方财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