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期货日报】
期货日报网讯 (记者 肖佳煊)日前,央行在吸收前期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正式发布 《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进一步支持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 (以下简称境内银行) 与境外机构规范开展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业务。《通知》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据悉,《通知》 覆盖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各类业务,将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净融出余额与其资本水平,资金实力挂钩,促进合理开展业务。设置宏观审慎管理相关参数,根据市场形势进行逆周期调节。相关参数设定充分考虑了市场需求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情况,有利于为人民币离岸市场提供稳定的流动性,推动人民币跨境使用。
《通知》 所指的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包括账户融资、债券回购等各种境内银行向境外机构融入、融出人民币资金的业务,是境内银行向离岸市场提供人民币流动性、促进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重要渠道。
「本次 《通知》 体现自主开放和制度型开放的精神,进一步提升资本项目开放水平,有助于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业内专家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