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周楠
针对上市公司的监管持续从严,一夜之间,3 家 A 股公司遭立案,另有 4 家被处罚。
2 月 27 日晚间,双良节能(600481.SH)、捷荣技术(002855.SZ)、海泰发展(600082.SH) 均公告称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3 家公司均在信披方面存在问题。其中,双良节能涉嫌信息披露误导性陈述;海泰发展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捷荣集团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晓群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双双立案。
同日,另有 4 家 A 股公司被处罚,涉及达华智能(002512.SZ)、*ST 海钦(600753.SH)、*ST 沐邦(603398.SH)、亚辉龙(688575.SH),前 3 家公司均被查明存在财报虚假记载,亚辉龙则因 「蹭热点」 被罚。
处罚落地,连锁反应接踵而至,部分公司即将被实施 ST。达华智能披露,公司股票将自 3 月 3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变更为 「ST 达华」。*ST 海钦、*ST 沐邦也将在下周被分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达华智能下周被实施 ST
去年 7 月底,达华智能突遭立案,事发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半年多之后,处罚落地。
监管经调查认定,该公司存在三项涉嫌违法事实,包括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及其履行进展情况、2021 年至 2023 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2023 年年报虚假记载。
具体细节上,2021 年 12 月初,达华智能控股子公司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 (下称 「福米科技」) 与昆山之奇美材料贸易有限公司 (下称 「昆山之奇美」) 签订设备买卖合同,福米科技向后者采购相关设备,合同总金额 7.95 亿元。2023 年 8 月中旬,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解除上述合同。
然而,达华智能至今未披露前述重大合同及其履行进展情况,由此导致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同时,达华智能的 2023 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当年,该公司在尚未转移 2 家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况下,便提前确认处置收益,造成当年年报虚增利润 6111.63 万元。与此同时,前述合同所涉项目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等,导致公司当年年报虚增利润 2464.58 万元。由此,达华智能在 2023 年累计虚增利润 8576.22 万元。

最终,福建证监局对达华智能和 5 名相关责任人合计罚款 1780 万。另据公司披露,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3 月 2 日开市起停牌 1 天,次日 (3 月 3 日) 复牌后股票简称变更为 「ST 达华」,日涨跌幅限制为 5%。
记者关注到,早在 2024 年 12 月底,福建证监局已对达华智能开出罚单,公司 4 名相关责任人同步被罚。
根据公司 2025 年 1 月初公告,福建证监局调查认定,达华智能存在未披露重大合同及相关财务资助事项、未披露关联交易等多项违规,该局对其责令改正,对陈融圣等 4 人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四连板*ST 海钦吃罚单
近期被处罚的还有 2 家 ST 公司,为*ST 海钦和*ST 沐邦。
早在 2023 年 12 月底,*ST 海钦就被立案,事由是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公司最新披露,福建证监局查明,公司存在关联交易未披露、年度报告重大遗漏等多项违规行为,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合计处以超千万元的罚款。
资料显示,*ST 海钦前身是庚星股份,后者的控股股东是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下称 「中庚集团」)。随着公司控制权变更,去年 6 月公司更名为*ST 海钦。
根据此次披露的罚单,*ST 海钦的违法违规事项主要发生在公司以 「庚星股份」 名义运营期间。2018 年,庚星股份全资子公司宁波星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开展不具备商业实质的燃料油贸易,导致 2018 年半年报虚增营收 9.93 亿元,2018 年年报虚增营收 14.88 亿元。
同时,庚星股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20 年年报、2021 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2020 年至 2021 年期间,中庚集团通过第三方公司,以开展无商业实质的钢材贸易业务,占用公司资金超千万元。该事项在 2020 年、2021 年年报中均未披露,构成重大遗漏。
鉴于上述违规事项,福建证监局对*ST 海钦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 500 万元罚款;对中庚集团处以 450 万元罚款;对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处以金额不等的罚款。以上罚款金额合计 1742 万元。
处罚出炉后,*ST 海钦披露,因触及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股票自 3 月 2 日起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被处罚之际,*ST 海钦还面临退市压力。2 月 27 日晚间,该公司披露了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最新的业绩预告,*ST 海钦去年或实现扭亏,2025 年归母净利润 2800 万元至 4200 万元,扣非后净利润 1600 万元至 2400 万元,有望实现扭亏为盈。
二级市场上,*ST 海钦近期股价表现强势,被处罚消息披露前,该股实现了四连板。数据显示,2 月 24 日和 27 日,该股连续涨停,区间累计涨幅达 21.49%,27 日报收 10.46 元/股,涨幅 5.02%。
此外,近期另一家被处罚的 ST 公司也被坐实财务造假。据披露,*ST 沐邦定期报告及非公开发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2023 年和 2024 年上半年,公司子公司、孙公司通过虚构硅料、单晶炉销售等业务,累计虚增营业收入 7.14 亿元,虚增利润总额 2.34 亿元。同时,因引用上述存在虚假记载的财报数据,*ST 沐邦非公开发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此外,*ST 沐邦实际控制人廖志远及其他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且未在临时报告中及时披露。最终,公司和相关责任人被合计罚款 2250 万元,廖志远被采取 6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披露处罚信息的同时,*ST 沐邦还表示,公司自 3 月 2 日起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不变,公司股票不停牌。
亚辉龙「硬蹭」 脑机接口热点被罚
近期另一家被罚公司亚辉龙,则是因为 「蹭热点」 而招致处罚。该公司被立案不到一个月,监管便火速开出罚单。
就在上月初,亚辉龙于 2 月 6 日被证监会立案,事发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当月月底,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亚辉龙在今年 1 月 6 日与深圳脑机星链科技有限公司 (下称 「脑机星链」) 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当天晚间,该公司便发布相关公告,但披露的相关信息未能准确、完整地反映脑机星链实际技术路线及产品情况。
同日,亚辉龙又发布了补充公告,但未完整披露脑电采集分析仪、脑机接口助眠仪、脑机接口睡眠监测仪产品所处的实际开发阶段。
次日 (1 月 7 日) 晚间,亚辉龙披露了对上交所问询函的回复,相关表述未准确反映脑机星链非严肃医疗产品实际情况。
综上,深圳证监局认为,亚辉龙前述相关披露信息不准确、不完整,致使或者可能致使投资者作出错误判断,相关信息披露后,公司股价明显偏离市场行情,并出现异常波动。
最终,该公司和董事长、董秘被罚,合计罚款金额达 750 万元。
(第一财经)
文章转载自东方财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