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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4 月 23 日,欧盟委员会官网公布一则重磅消息:苹果、Meta 因违反欧盟 《数字市场法案》(Digital Markets Act,简称 DMA) 有关规定,分别被处以 5 亿欧元 (约合 41.6 亿人民币) 和 2 亿欧元 (16.6 亿人民币) 的罚款。

欧盟委员会官网发布的通报。
两大美国科技巨头为何被罚?通报指出,欧盟委员会认定苹果公司违反了 DMA 的 「反引导」 条款,Meta 公司则被指未能遵守 DMA 关于 「为用户提供使用更少个人数据的服务」 的要求。
具体而言,根据 DMA,通过苹果 App Store 分发应用的开发者,应能免费告知和引导用户 App Store 的其他购买渠道,并允许其完成交易。但欧盟委员会调查发现,苹果未能履行这一义务。
据欧盟委员会介绍,由于苹果施加的多重限制,应用开发者无法充分使用 App Store 以外的替代性分发渠道,消费者也因此无法充分获知更优惠的替代方案,消费者因此无法充分获知。苹果未能证明这些限制具有客观必要性且合乎比例原则。
因此,该委员会要求苹果取消对用户引导的技术和商业限制,并避免再出现类似行为。欧盟委员会还提到,针对苹果的罚款考虑了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持续时间。
至于 Meta 被罚,则与一项 「付费或同意」 广告模式有关。2023 年 11 月,Meta 推出了这一广告模式,要求欧盟用户必须在 「同意数据合并以享受个性化广告」 或 「付费订阅无广告服务」 之间作出选择。
也就是说,用户只面临 「付费或同意」 的单一选项。欧盟委员会认定,该模式违反 DMA,因其未提供 「使用更少个人数据但仍等效的广告服务」 选项,也剥夺了用户自由选择是否同意数据合并的权利。
据欧盟委员会介绍,2024 年 11 月,在与欧盟多次沟通后,Meta 推出新版广告模式,新增一项 「使用较少个人数据」 的免费广告选项。该委员会正在评估这一调整,并要求 Meta 提供实际效果证明。
欧盟委员会要求,苹果和 Meta 须在 60 天内落实整改方案,否则可能再面临罚款。接下来,将继续监督两家公司全面遵守 DMA。
据南都·反垄断前沿了解,2024 年 3 月 7 日,DMA 正式生效。该法案旨在遏制科技巨头滥用垄断地位破坏市场竞争,确保消费者有更多选择。根据 DMA 规定,违规企业最高可处全球年营业额 10% 的罚款。
DMA 生效后,欧盟委员会随即适用这一新的反垄断监管工具。2024 年 3 月 25 日,欧盟启动对苹果 「应用商店引导规则」 和 Meta「付费或同意模式」 的调查,并于 6 月 24 日和 7 月 1 日分别向两公司通报初步结论。
如今,监管靴子落地,欧盟委员会依据数字市场法案,对苹果、Meta 开出了首张罚单。
欧盟委员会官员对此作出表态。欧盟委员会执行副主席、竞争事务专员特蕾莎·里贝拉 (Teresa Ribera) 表示,今日决定传递了明确信号——DMA 是确保数字市场公平竞争、释放潜力的关键工具,它将保护欧洲消费者并维护公平环境。
主管技术事务的欧盟委员会执行副主席 Henna Virkkunen 也表示,DMA 的核心是保障企业和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包括用户对个人数据的完全掌控,以及企业与客户的自由沟通。
值得一提的是,在美国总统特朗普宣布对等关税措施暂缓 90 天期间,欧盟对美国科技公司开出巨额反垄断罚单,有分析认为这可能是欧盟反击美国关税的一张牌,或加剧欧盟与美国总统特朗普之间的紧张关系。
(南方都市报)
文章转载自东方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