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秦冰 徐鸣
罗永浩与知名连锁餐饮品牌西贝之间的纷争还在持续。
「几乎全都是预制菜」「贵」「实在是太恶心了」——9 月 10 日,在西贝 (北京中粮祥云小镇店) 用餐结束后,罗永浩公开抛出质疑。一天后,西贝餐饮创始人、CEO 贾国龙回应称,已复盘罗永浩用餐当日的菜品和服务,「没有一道预制菜。」 他表示,西贝将起诉罗永浩。
「相关部门定义的预制菜,与公众日常理解中的预制菜存在差异。」 在广东润鹏律师事务所律师卢杨奇看来,这是这场争议的核心。新京报记者咨询专家得知,根据现行标准,工厂制作、独立包装、贴有标签并标注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才算预制菜,「比如超市销售的袋装鱼香肉丝等」,中央厨房制作的半成品不在其中。
作为消费者,罗永浩显然有权在用餐后发表评价。但律师也提醒,作为有影响力的公众人物,罗永浩需要承担比普通人更高的注意义务。
「他肯定性地声称自己在西贝吃到预制菜,这一表述是否越过合理评价的边界,若进入法律程序,需要法院综合评判。」 卢杨奇说。

罗永浩 9 月 10 日发文吐槽西贝。图源:罗永浩社交账号截图
双方纷争不断升级
这场风波源于 9 月 10 日罗永浩发布的一条微博。
「好久没吃西贝了,今天下飞机跟同事吃了一顿,发现几乎全都是预制菜,还那么贵,实在是太恶心了。希望国家尽早推动立法,强制饭馆注明是否用了预制菜。」
他的发文引发网友对西贝和预制菜的广泛讨论。
9 月 11 日,贾国龙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公开回应,将事件推向舆论高潮。
他表示,罗永浩微博发布后,涉事门店立即进行了复盘。监控显示,罗永浩一行 5 人于当天下午 2 点 30 分进店点餐,约一个小时后用餐完毕,共点了 13 道菜,其中烤鱼和烤羊排未吃完。服务员解释,这两道菜制作复杂,上菜较慢。
「复盘菜品和接待服务后,我们的结论是:菜品制作中规中矩,13 道菜中没有一道是预制菜。每一道菜都有明确制作标准和工艺。」 贾国龙说,作为公众人物,罗永浩用极端表述伤害了品牌形象,「西贝后续一定会起诉他。」
贾国龙同时宣布,自次日起,全国 370 家西贝门店将全面开放厨房和原料工艺,顾客可申请参观厨房,需佩戴防护工具,由员工带领观看任意菜品的制作过程。
9 月 12 日,西贝发布 《致顾客的一封信》,公开 13 道菜品的 「作业指导书」。这些菜品的制作流程提到,羊排已预切割,海鲈鱼、大黄鱼等已经过宰杀、处理过内脏并冷冻,到店后解冻,大黄鱼注明 「现烤现用,不可提前预制」。此外,羊肉串禁止预烤;牛肉土豆条所用牛肉为预处理丝状并提前腌制;鸡汤白玉山药炖豆腐中的鸡汤,由 「风味鸡汤」、鸡粉和水兑制而成;黄米凉糕为店内现制;羊排、羊腿、羊棒根据当餐订单现煮现烤。

西贝在官方微博对 「罗永浩菜单」 的菜品生产制作流程进行一一拆解确认。图源:西贝官方微博
对于西贝的回应,罗永浩发微博表示自己 「准备好了」,同时开始征集关于西贝是否使用预制菜的线索和证据。
预制菜之争:相关标准与认知差异
9 月 12 日晚上 8 点 30 分,罗永浩在多平台直播回应与西贝的争议。
在直播中,他展示着西贝使用的原材料。他以媒体拍到的一款西贝后厨使用的海鲈鱼为例,念出了配料表:该产品配料中含有盐、生姜、酵母提取物等,保质期为 18 个月。
「我们去餐馆吃饭,想吃新鲜的,没想吃添加剂,没想吃事先做成半成品放冰箱里冻 18 个月,还能卖给你的所谓的 『现做的菜』。」 罗永浩说。
罗永浩还提到,西贝 CEO「按照国家标准,西贝没有预制菜」 的说法没有依据——「因为国家还没有相关标准出台。」
新京报记者就此咨询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教授范志红,她也表示,关于预制菜的国家标准目前的确未出台,但 2024 年 3 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 《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下称 《通知》),首次在国家层面对预制菜的定义和范围作出了一次明确界定。
《通知》 指出,预制菜是经工业化预加工 (如搅拌、腌制、滚揉、成型、炒、炸、烤、煮、蒸等) 制成,符合产品标签标明的贮存、运输及销售条件,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不包括主食类食品,如速冻面米食品、方便食品、盒饭、比萨等。
「预制菜的范围应兼具预制化和菜肴特征。」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净菜类、主食类、不经加热或熟制即可食用的即食食品,以及直接可食用的蔬菜 (水果) 沙拉等凉拌菜,均不属于预制菜。
在 《通知》 出台前,行业内参考的是中国烹饪协会 2022 年发布的团体标准——预制菜分为四类:即食 (如八宝粥、罐头)、即热 (如速冻汤圆、自热火锅)、即烹 (需加热烹饪的半成品)、即配 (如免洗免切的净菜)。对比来看,《通知》 发布后,预制菜概念明显缩窄。
范志红解释,罗永浩所点菜品中,葱油罗马生菜等蔬菜,从营养和口感角度需要现制,与消费者习惯的 「大灶爆炒」 不同,由于商场禁止明火,通常采用生炝或电磁炉炒制。像鸡汤白玉山药炖豆腐、草原嫩烤羊排、葱香烤鱼等菜肴中的肉类,极有可能在中央厨房进行预处理。
「机场、车站、大型商场和写字楼里的部分餐饮门店不仅可能禁止明火爆炒,也可能禁止现场宰杀或去鳞拔毛,这既出于安全和空气质量考虑,也便于垃圾处理,因此只能在中央厨房制作半成品再配送。」 范志红表示,这些在餐饮店或中央厨房提前几个小时到一两天制作的半成品菜肴,并不属于预制菜。

西贝公布了 「罗永浩菜单」(按照当天菜单补打)。新京报记者王萍摄
广东润鹏律师事务所律师卢杨奇认为,双方对预制菜的不同理解,是导致这次争议的关键。
「在不少消费者的认知里,只有像在家做饭那样,从食材购买、清洗、切割到烹饪,全程没有任何工业化处理,才算 『非预制』。而商家对预制菜的界定,则依据国家相关部门的标准。」 卢杨奇说。
消费者的知情权、监督权和批评权
那么,如果西贝提起诉讼,罗永浩是否需要担责?
「无论是网络大 V 还是普通消费者,都有权对自身的用餐体验发表评价。消费者对提供服务的商家享有知情权、监督权和批评权。」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朱巍表示,作为一家在全国拥有 370 多家门店、面向大众的餐饮企业,西贝也有义务接受并容忍公众对其服务和产品的合理批评。
「消费者有权对所消费的产品提出合理质疑。」 卢杨奇也有相同的看法。只要没有造谣或恶意抹黑,消费者仅基于自身用餐体验发表评论,并无不可;如果商家认为评价不客观,也可以拿出证据回应。
但在此次事件中,作为有巨大影响力的公众人物,罗永浩的确需要承担比普通人更高的注意义务。朱巍提到,如果罗永浩的批评基于基本真实的事实,即使措辞尖锐,也仍属于合理范围。但如果其言论存在事实性错误并导致西贝商誉受损,就可能构成侵权。

西贝后厨。新京报记者王萍摄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钱汪龙表示,法院裁判通常遵循 「谁主张,谁举证」 的原则。若西贝提起诉讼,应当提供证据证明,罗永浩确实发表了涉案言论、该言论已被广泛传播并且导致西贝名誉受损,例如提交负面舆情分析报告、销量下滑数据等。
如果罗永浩能举证证明其消费的菜品中确实含有预制菜,而西贝却公开声称 「没有一道预制菜」,且市场监管部门认定西贝涉及虚假宣传与欺诈,消费者还可以根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要求西贝进行赔偿,市场监管部门也可以作出行政处罚。
当前,罗永浩与西贝的争论持续占据舆论焦点。
「这件事不管官司结果怎么样,我相信都会客观上对中国预制菜领域的消费者知情权,甚至是相关的立法,做出一些实际的贡献。」 在直播中,罗永浩表示,「不反对预制菜,旨在推动预制菜透明化,维护消费者知情权。」
在卢杨奇看来,公众对此事的关注,反映出国家层面亟须加强对预制菜行业的规范管理。卢杨奇建议,可以要求商家注明菜品是预制菜、中央厨房半成品菜肴还是完全现场制作。
「只有逐步形成规范,才能抹平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理解差距。」 卢杨奇说。
(新京报)
文章转载自东方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