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期货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姚宜兵)11 月 4 日,大商所发布 《关于就调整焦煤交割质量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下称 《公告》),对焦煤交割质量标准进行调整,并拟在规则发布后的新挂牌合约上实施。
具体修改内容方面,第一,修改强度指标的标准品、替代品范围及升贴水。标准品范围调整为≥65.0%,替代品范围及升贴水调整为 [60.0%,65.0%) 扣价 50 元/吨。第二,修改硫分指标替代品范围的升贴水。其中,[0.70%,1.30%) 区间调整为每降低 0.01% 升水 1.5 元/吨,(1.30%,1.60%] 区间调整为每升高 0.01% 贴水 2.5 元/吨。第三,修改全水分指标表述及要求。将水分 (Mt) 指标表述调整为全水分 (Mt),同时全水分 (Mt)>8.0% 的计算公式调整为 「每手折算后重量=60(吨)×(1-8.0%)/[1-全水分实测结果 (%)]」,测定方法调整为按照 GB/T 211《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执行。第四,调整灰分、挥发分、强度等数值修约规则。根据检验精密度和有关规定,灰分、挥发分调整为保留两位小数,强度调整为保留一位小数。第五,调整部分规则表述,将 《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煤期货业务细则》 中的 「在国标误差规定范围内的」,调整为 「在国标等相关标准误差规定范围内的」。
据期货日报记者了解,近年来,随着我国焦煤政策和现货市场结构发生较大转变,交易所现有的合约质量标准体系已不能适应行业的快速变化。为进一步贴近现货实际,大商所在深入研究分析焦煤供应结构、品质分布、现货价差及贸易流通格局的基础上,发布了此次修改征求意见。



